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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头区人民法院与温州大学共建法学实践教学基地

发表时间:2015-12-07 11:25:00 编辑 浏览量;

     11月19日,洞头法院与温州大学签署双向合作协议,共建法学实践教学基地。该院李德通院长与温州大学法政学院王宗正院长代表双方签订了相关协议,温州大学法政学院院长王宗正院长向该院授予"温州大学法学实践教学基地"牌匾,并聘任李院长为温州大学法政学院兼职教授。协议明确:一是双方共建实践教学基地,该院为温州大学学生实习提供便利,每次为温州大学组织的法学教学及社会实践活动提供不少于10个实习岗位;该院指派实际经验丰富、理论水平强的审判人员担任指导教师。二是双方积极开展科研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为双方司法实务研究及学术研究提供便利;根据实际需求,共同组建科研团队进行合作调研与课题研究。三是双方开展人才交流活动,建立法学沙龙,组织研讨法学理论及实务问题;温州大学发挥教学优势为该院提供法学理论培训、专业咨询等服务,该院指派人员参与温州法学司法实务教学活动。

     在洞头法院的精心安排下,15法1班和2班的同学进行为期2天的见习活动,学生参观了法院,听取了法院工作人员对法院文化、法院设施、法院业务庭的设置以及工作流程的介绍。同时,法院还安排了庭审,和主审法官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学生纷纷反映此次见习加深了对法院和法律的了解,更加坚定了学习法学的信心。

  地址:温州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大学北校区2号楼    电话 0577-86680905    邮箱:fzxy@w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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