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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法学家张新宝教授做客罗山讲堂,探讨多数人侵权责任问题

发表时间:2013-06-21 10:12:29 编辑 浏览量;

 

 

    2013年6月14日下午,中国人民大学151amjs澳金沙门教授、博士生导师、第三届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长江学者张新宝教授做客温州大学罗山讲堂,在温州大学育英图书馆二楼报告厅作了题为"多数人侵权责任问题的研究"的专题讲座,给我们带来一场丰盛的学术盛宴。

    张教授是我国知名的法学大家,在侵权责任法的研究更是久负盛名,具有很深的造诣。此次讲座主要从法解释学的角度,对多数人侵权中的共同侵权行为、教唆与帮助行为的连带责任、共同危险行为的连带责任、原因叠加情况下的连带责任、连带责任的外部关系、连带责任的内部关系及按份责任等七个方面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探讨。对每一部分,张老师从理论基础、理论和立法的争论,对比《侵权责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的司法解释规定的得失以及实际案例进行全面剖析,分析角度独到,高屋建瓴,并分析了侵权责任法的发展趋势,提出应平衡被害人和加害人的利益,应当构建以被害人为中心的侵权责任法体系,从而为立法和司法提供新的视角。

    在讲座过程中,张老师还充满一个民法学家的情怀:"在民法慈母般的眼中,每一个个体都是大写的人"。张老师联系发生我国的几起沉痛的伤亡事件,特别是发生在贵州五个孩子惨死在垃圾桶中事件的教训,呼吁监护人应当尽到监护责任,尽量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并要求企业,特别是国企要承担其应有的社会责任,到贫困地区投资办厂,扶持中西部地区的发展,尽量减少外出务工,使孩子能够享受父母的关怀,由此减少和解决留守儿童问题。

    不仅如此,张老师还分析了我国当前法学研究范式的转变。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我国法学研究应当从"立法学"转向法律适用、法律解释转变。同时,张老师还指出,法科学生应当具有正确分析和解读法律的能力,理解法条背后的法理,这是我们法科生的看家本领。由此,为我们今后学习和研究法学指明了努力的方向。

    最后,张教授还回答了学生、律师的提问,一一解答了当前侵权责任法理论和实践中存在的难点和热点问题。

    本次罗山讲堂由温州市政法委、温州市法学会、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温州大学法政学院组织。全程聆听讲座的有温州大学师生、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瑞安市人民法院等法院的法官、律师等政法界人士,讲座气氛热烈,不时有听众和演讲者的互动。本次讲座由温州大学法政学院院长钭晓东教授主持。

 

 

 

                                     文:周湖勇

    

 

 

 

 

 

 

 

                                     文:周湖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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