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中国"目标如何实现?
"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这是全国党代会首次单篇论述"生态文明",也是第一次提出"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建设美丽中国"的目标,无疑为全国人民勾画出了一幅清水蓝天的美好画卷。
读着报告中铿锵有力的文字,钭晓东很是激动。他想到了当年参与全国人大立法项目《〈环境保护法〉修改》(建议稿)调研起草中,企盼的不也是这样的明确吗?这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
钭晓东是一位醉心于环境法治的学人。
"清风朗月不用一钱买。"这是生活在农耕社会里浪漫诗人的浪漫想法。然而,在现代工业文明社会里,这种诗般浪漫已不见了,有的是仰望星空不见星,低头寻绿难觅绿。
近些年来,环境恶化、生态破坏就发生在我们身边。片面强调GDP增长和消耗大量资源、大量排污等不科学的经济发展模式,使经济与环境、生态处于不可调和的矛盾状态,人们呼唤新的发展模式。于是,代表世界潮流的生态文明浮出水面……
当我与钭晓东联系,打算采访他时,他在电话那头滔滔不绝地与我谈起了生态文明和他的研究方向,仿佛有了重大新发现。当下,我就找到了这次访谈的切入点。
评价指数应包含"经济GDP数值+环境成本+生态效益"
金:在探索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齐抓并举的时代背景下,中国提出了生态文明这一新的理念,而且在十八大报告中还提升到执政理念。那天与您通了电话之后,我在想,从您的专业研究方向来看,您是如何理解生态文明这一新理念的?与您的专业有关系吗?
钭:从文明的演进过程来说,法治是文明演进的结果,也是维持文明的机制,更是增进文明的动力。生态文明的法治保障在当前已成为时代的重要命题。此时此刻,我真正感悟到了我国著名法学奠基人、环境法学创始人、引领我进入环境法之门的武汉大学韩德培先生,在三十多年前就倡导建设发展环境法学的前瞻性的判断。我至今还记得1999年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开幕式上,89岁高龄的韩德培先生铿锵有力的有关环境法治的英文演讲。十八大报告中重点阐述的生态文明,无疑进一步为几代环境法学工作者提供了梦寐以求的纲领指引与理论依据。对此,我更是深刻领悟到了一个环境法学人肩上所负的历史使命。
金:实现生态文明的发展,不仅是发展的高级形态,也是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所在。而将生态文明成为执政理念,意味着传统的发展理念、模式、制度、方法都须作出相应的调整。您认为对我国及温州而言,哪方面的调整最为关键?
钭:在当前生态文明背景下,评价一个地方治理的成效,其评价指数应包含"经济GDP数值+环境成本+生态效益"三个方面。因此,当前最为关键的是必须避免"GDP中心主义",片面追求GDP数值,避免不将"环境成本与生态效益"考虑在内的错误。进而在此基础上,保持地方治理思想与政策的稳定,走稳步推进的持续发展之路,否则非常容易将国家及区域发展引到"有增长但无发展"的境地,甚至走向"急功近利、忽视环境成本、片面追求GDP政绩工程"的错误轨道。这将违背民众的根本利益。同时,积极唤醒民间力量的参与,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将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也非常重要。这也是十八大报告所重点强调的,也是"温州模式"变革的方向,尤其是温州生态文明建设中丰厚的民间资源的发挥。对此,我曾经在拙作《科学发展观在温州:敢为人先 民本和谐》中,也作了系统论述。
市委市府提出的"三生融合·幸福温州"作为温州发展战略目标,是符合这一理念的。目标以公共服务为取向,推进政府创新;以城乡统筹为途径,推进社会升级;以优化环境为载体,推进经济转型;以生态文化为引领,建设生态文明的幸福家园,其核心之一就是体现了生态文明。
"环保与经济双赢模式"可成为"温州模式"新增长点
金:以前,温州人在发展私营经济中敢为天下先,创造了"温州模式",赢得了世人认同。您把生态文明的提出,看成是温州模式变革的方向,这是否意味着温州模式内涵的扩充?其社会价值是什么?
钭:温州模式并非等于温州经济模式,因此生态文明阶段,温州模式必须实现内涵变革。同时我们也必须坚信,建立在"敢于创新、民本和谐"基础上的系列变革,同样也会具有典型性意义,不管是经验还是教训。因为温州当前所遇的问题,也许就是其他地区明天可能面临的问题。在生态文明背景下,进一步夯实环保内涵,努力建构"环保与经济双赢模式", 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是温州模式转型发展的机遇和挑战。无疑,这种"根植于本土,归属于全国"的定位,将是温州模式创新、活力再现、实力彰显的原动力。一定意义上,"环保与经济双赢模式"可以成为温州再出发,重新唤醒与展现"温州模式"创新精神与自信的新增长点。
金:是的,温州在全国有其敏感的率先地位,成为经济的风向标。您将"温州模式"的内涵丰富了,颇有价值。
从求学经历看,你在武汉大学攻读硕士和博士后,又去了澳大利亚留学。众所周知,武汉大学的环境法是全国最强的,又是国家重点学科及教育部的重点研究基地,在国际上非常有影响力。而且环境法学在国外也是一个非常热门的专业。但是,你学成后又毅然回到温州,对温州的环境问题与地方可持续发展研究倾注那么大的热血。您是出于什么考虑?
钭:我与温州很有缘,在温州学习工作20余年了,我视温州为第二故乡。我很感谢温州,是这里的师长引领我成长。记得刚入学时,是牟德刚老师把入学通知书交到我手中;毕业了,是蔡克骄老师推荐我留校任教,是许许多多老师热心地为我开启了学术研究之门,我才有了进一步成长的机会。同时也是温州这片热土激发了我的思考,是温州人的创造力感动了我、孕育了我的研究成果。从而让我的研究体系逐渐从模糊走向成型。因此,我无论倾注多大的热血都值得。也正因为如此,即便在澳大利亚作为博士后工作期间,有许多的机会,但我在眷恋与感激温州中,选择回到温州,立足温州,也是很正常的。与此同时,我还给自己定下一个职责,那就是:若有可能,我很想尽我之所能,更多发出温州地方的声音,告诉温州以外的朋友一个真实的温州,一个很有魅力的温州。
在国际层面发出温州声音
金:从报纸上获悉,市科技局干部和你们温州大学的一名学生将带着温州实践低碳的做法启程前往卡塔尔,作为中国代表团成员,参加第十八次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在世界上发出低碳的温州声音。不仅如此,听说你们学校的"彩虹环维创业团队"及其创业项目被团中央、全国青联和国际劳工组织评为"全国十大优秀创业项目"等奖。而这些项目的指导老师是您,这里有故事吗?
钭:作为一名教师,传道授业是首要职责。在我看来,称职的教师不在于自己出多少科研成果,而在于更多地引领与培养学生,让学生发出自己的声音。因此,我自2004年起,组织学生团队,引导他们以团队形式积极投身环境法治行动。经过近8年培育,"七彩虹环境法治联盟"这个具有完善新老交替机制的学生环保法治团队已基本成型。由于无私奉献,积极参与,他们的《林业碳汇及其温州模式探索》等项目曾获全国大学生"挑战杯"课外科技竞赛项目二等奖等标志性成果,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本次作为中国代表团成员赴卡塔尔参加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的这位温大的同学,就是《林业碳汇及其温州模式探索》项目的重要成员。温州的碳汇实践无疑赢得了在国际层面发出温州声音的机会。这正是我们学校、教师及学生所追求的。在学生团队的培育中,让我最感欣慰的是学生的情商与社会责任感在实践中的厚实。而我自己也是其中的受益人,在学生的"反哺"中,我获得了无尽的提升。
金:一个城市的发展,不仅仅表现在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和高质高效的经济增长,还应是生态文明建设带来的天蓝水清、惠泽民生。俗话说得好,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才能创造老百姓的幸福生活。
我从您的话语里,好像感到了您将趁此东风,准备大干一场的愿望,您能否说说您的新打算?
钭:也许有人认为,近年来"温州模式"不如以前光鲜了,但是我一直坚信温州的魅力。温州作为转型发展的先行先试地区,其所探索的先行先试规则,一直是中国改革的宝贵财富,尤其是丰富的民间规则,给人许多启迪。这些来自民间、创造于百姓的各种民规民约,从我们环境法学的角度来说,无疑为环境法治"民间规则转化为国家立法"提供了生长空间。这就是温州模式在生态文明与法治社会背景下应展现的新型意义。当下我最为关注的是温州及浙江作为先发或者说先行先试地区,如何借助深厚的文化底蕴、丰富的民间规则以及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建成区域环境法治的高地,并为国家的区域环境法治建设提供先试的素材与经验。我将趁此东风,全力以赴,深入研究,尽我一名环境法学工作者的绵薄之力。
我仰望着生态文明。
采访对象:钭晓东 环境法学专家 中国环境法学会常务理事 浙江省环境法学会副会长 温州大学法政学院院长 教授 博士后(以下简称钭)
专栏主持:金辉 本报记者 (简称金)
摄影:陈莉莉
钭(tou)晓东,1972年2月9日出生于一个教师家庭,祖籍浙江省缙云县,1992年考取原温州师范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专业,1996年毕业留校任教。2000年评为讲师(破格),2003年评为副教授(破格),2007年评为教授(破格)。1998年考取武汉大学法政学研究生,2006年完成武汉大学环境法学博士攻读,2007年赴澳大利亚MACQUARIE大学作国际法博士后。2008年年底回国任教,2009年担任温州大学法政学院副院长,2012年担任温州大学法政学院院长。
长期以来,钭晓东从事环境法学研究,先后主持10多项国家社科基金等省部级以上课题,参与全国人大立法项目《〈环境保护法〉修改》(建议稿)调研起草。参与亚洲银行项目《土壤退化防治基础条件和机构能力建设》等重点国际课题。先后在《管理世界》、《现代法学》、《法学》、《法学评论》、《学术月刊》等期刊发表权威及一级论文60多篇,多次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大《经济法学、劳动法学》等刊物摘编及全文复印。
他曾荣获浙江省哲学社科成果一等奖、三等奖各一次、省高校成果二等奖二次、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优秀成果奖一次、浙江省社联社科成果二等奖一次、浙江省委、省教育厅、省学生联合会优秀成果奖二次、温州市哲学社科成果一等奖三次、中国环境科学环境法学会首届"励青环境法学奖"二等奖一次,温州大学"校长特别奖"两次。指导学生创立的"彩虹环维创业团队"获"全国十大优秀创业项目"等诸多奖项。而《林业碳汇及其温州模式探索》更是获得第十二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项目的二等奖,实现温州大学国家文科挑战杯项目历史突破。
他先后荣膺省中青年学科带头人、省新世纪"151"人才(第一层次)、温州市政府"551"人才(第一层次)与"四个一批"人才工程,获得温州市"十大杰出青年"、温州大学"最受学生爱戴的老师"等多项荣誉。今年还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担任多个国家级及省级学术兼职,如中国环境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环境法学会教学专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浙江省环境法学会副会长、浙江省诉讼法学会常务理事、温州市法学会副会长、IUCN世界自然保护同盟环境151amjs澳金沙门高级认证讲师、温州市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区域可持续发展法治研究中心"首席专家等。 相关链接:http://dsb.66wz.com/html/2012-12/20/content_136287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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