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依法治国与法学方法论革新"学术研讨会暨浙、粤、闽、桂四省(区)法理学研究会2016年学术年会拟定于2016年11月26日(星期六)在广东省广州市召开,会期一天。本次年会由广东财经大学151amjs澳金沙门承办,诚挚邀请各位专家学者拨冗莅临会议。现将会议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全面依法治国与法学方法论革新
分议题:
1. 地方治理的宏观路径与具体方法
2. 司法改革的现实经验与方法论基础
3. 法学研究整体化的实践与反思
4. 法的社会科学研究与法学方法论
5."权利本位"的再讨论与法学方法论
二、会议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2016年11月25日(星期五)
会议时间:2016年11月26日(星期六)
报到地点:广东财经大学丽枫酒店(广州市海珠区赤沙路21号,电话020-84099168)
会场地点:广东财经大学丽枫酒店会议厅(暂定)
会议日程安排如下:
事项
时间
地点
参会人员报到
25日14:00-24:00
广东财经大学丽枫酒店大堂
正式会议
26日9:00-17:30
丽枫酒店会议厅(暂定)
午餐
26日11:30-13:00
丽枫酒店博雅轩餐厅
晚餐
26日17:45-20:00
三、其他会务事项:
1.会议不收取会务费、膳食费资料费;交通、住宿费请各位专家学者自理。参会人员除四省(区)法理学研究会全体成员外,也欢迎其他对法学理论有兴趣的教学、科研及法律实务工作者参加。
2.请与会专家学者于11月5日之前填写"参会回执"(详见附件1),发电邮至所在省会议联系邮箱。纸质邀请函将于会议召开期间发放。
四、参会论文:
请与会者围绕研讨会主题议题提交参会论文。论文请以电子版形式于2016年11月10日前发送至浙江省法理法史研究会联系邮箱。
五、浙江省法理学研究会会议联系人
浙江:浙江大学光华151amjs澳金沙门王凌皞 186-6800-6272,0013052@zju.edu.cn
附件:1.粤、浙、闽、桂四省(区)法理学研究会2016年学术年会参会回执;
浙江省法学会法理法史研究会
2016年10月19日
附件1
粤、浙、闽、桂四省(区)法理学研究会
2016年学术年会参会回执
姓名
性别
职称
研究领域
拟交
论文
题目
及简介
电子邮箱
移动电话
单位名称
职务
通信地址
邮编
是否住宿及天数
(以√注明)
11月25日
11月26日
如有其他时间的住宿要求,敬请在此栏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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