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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5-12-09 14:10:00 编辑 浏览量;

各学院:

根据校历表本学期教学时间到2016年1月18日结束,为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日期

考查课程在停课前考毕,考试课程安排在2016年1月11日至1月17日。

二、考试组织

期末考试由教务处、学院两级负责。教务处做好全校公共课程考试组织工作,统一安排全校公共课程考试时间、考试场地,制作详细的考试安排表;开课学院负责出卷、试卷审核;学生所在学院负责课程考试考务工作、监考老师安排和指派各课程主考教师。请各学院于2015年12月16日-12月22日统一在教务系统内安排公共课监考教师和专业课(主干课)考试,并将公共课主考教师安排表报教务处。另请学院于2015年12月28日前汇总上交本学院学生申请公共课缓考、跟班重修提前考的申请表,逾期将不予受理。(联系人:南校区行政楼408A室程老师,778096)

三、试题要求

1.所有多位教师参与同门课程教学的公共课程和专业课程,均应统一出卷。

2.所有课程按大纲要求须拟两份份量、难度相当的试卷并提供标准答案。试卷必须统一使用教务处制作的试卷模板电脑出卷英语试卷卷面上必须注明是否有听力考试,听力考试的时间段及各校区听力频率,并写明考试科目、试卷类型(AB卷)、考试对象及考试形式(包括开卷、一页开卷、闭卷等),开卷试卷必须说明允许学生所携带资料的范围,并在停课前告知学生。

3.每份试卷应附上《试题审批送印卡》、《温州大学考试命题审批表》,填写后必须经教研室主任与学院分管教学的院长审定签名、盖印。所有试卷均交各学院教学秘书,由学院做好核对工作。

4.公共课试卷于2015年12月22日(第16周周二)前由各学院收齐统一送交教务处(南校区行政楼408A室陈老师,778059)。

四、公共课程考试领卷与回卷

两个校区设置2个校考务室,北校区行政楼113室,南校区行政楼408室。

领卷各学院在考试前提早1小时到校考务室领取试卷,监考老师提早30分钟到所属学院的考务室领取试卷,公共课程的主考教师必须提早10分钟到各校区考务室。

回卷考试完毕,监考老师清点试卷、填写监考记录后马上把试卷交到学院考务室,由学院收齐及时送到校考务室,交开课学院老师收回,开课学院指派教师在校考务室等候收卷。

五、成绩登录与试卷归档

1.成绩送交:登分完毕后,请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将所开课程成绩材料汇总整理,报教务处一份(详见教务处成绩录入通知),没参加期末考试的学生必须在备注栏填入缓考(包括公共课)、旷考或作弊等情况说明。

2.课程总评成绩:以期末考试成绩为主,结合平时成绩,平时成绩不低于30%。考试课程按百分制计分,考查课程按五级制记分(优、良、中、及格、不及格),教育实习成绩分教学和班主任两门各按五级制评分,专业实习成绩按五级制评分。

3.试卷整理存档:批改后的试卷由学院负责收齐,由开课学院统一保存。

4.双专业、辅修专业考试由开设学院在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周末组织安排考试。
 

 

附件1:温州大学考试、考查试题审批送印卡
附件2:温州大学考试命题审批表
附件3:温州大学试卷纸
附件4:温州大学试卷答题纸
附件5:温州大学试题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
附件6:温州大学学生跟班重修提前考试申请表
附件7:温州大学学生缓考申请表
 

教务处

2015年12月9日

  地址:温州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大学北校区2号楼    电话 0577-86680905    邮箱:fzxy@w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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