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校历表本学期教学时间到2016年1月18日结束,为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日期
考查课程在停课前考毕,考试课程安排在2016年1月11日至1月17日。
二、考试组织
期末考试由教务处、学院两级负责。教务处做好全校公共课程考试组织工作,统一安排全校公共课程考试时间、考试场地,制作详细的考试安排表;开课学院负责出卷、试卷审核;学生所在学院负责课程考试考务工作、监考老师安排和指派各课程主考教师。请各学院于2015年12月16日-12月22日统一在教务系统内安排公共课监考教师和专业课(主干课)考试,并将公共课主考教师安排表报教务处。另请学院于2015年12月28日前汇总上交本学院学生申请公共课缓考、跟班重修提前考的申请表,逾期将不予受理。(联系人:南校区行政楼408A室程老师,778096)
三、试题要求
1.所有多位教师参与同门课程教学的公共课程和专业课程,均应统一出卷。
2.所有课程按大纲要求须拟两份份量、难度相当的试卷并提供标准答案。试卷必须统一使用教务处制作的试卷模板电脑出卷(英语试卷卷面上必须注明是否有听力考试,听力考试的时间段及各校区听力频率),并写明考试科目、试卷类型(AB卷)、考试对象及考试形式(包括开卷、一页开卷、闭卷等),开卷试卷必须说明允许学生所携带资料的范围,并在停课前告知学生。
3.每份试卷应附上《试题审批送印卡》、《温州大学考试命题审批表》,填写后必须经教研室主任与学院分管教学的院长审定签名、盖印。所有试卷均交各学院教学秘书,由学院做好核对工作。
4.公共课试卷于2015年12月22日(第16周周二)前由各学院收齐统一送交教务处(南校区行政楼408A室陈老师,778059)。
四、公共课程考试领卷与回卷
两个校区设置2个校考务室,北校区行政楼113室,南校区行政楼408室。
领卷:各学院在考试前提早1小时到校考务室领取试卷,监考老师提早30分钟到所属学院的考务室领取试卷,公共课程的主考教师必须提早10分钟到各校区考务室。
回卷:考试完毕,监考老师清点试卷、填写监考记录后马上把试卷交到学院考务室,由学院收齐及时送到校考务室,交开课学院老师收回,开课学院指派教师在校考务室等候收卷。
五、成绩登录与试卷归档
1.成绩送交:登分完毕后,请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将所开课程成绩材料汇总整理,报教务处一份(详见教务处成绩录入通知),没参加期末考试的学生必须在备注栏填入缓考(包括公共课)、旷考或作弊等情况说明。
2.课程总评成绩:以期末考试成绩为主,结合平时成绩,平时成绩不低于30%。考试课程按百分制计分,考查课程按五级制记分(优、良、中、及格、不及格),教育实习成绩分教学和班主任两门各按五级制评分,专业实习成绩按五级制评分。
3.试卷整理存档:批改后的试卷由学院负责收齐,由开课学院统一保存。
4.双专业、辅修专业考试由开设学院在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周末组织安排考试。
附件1:温州大学考试、考查试题审批送印卡 附件2:温州大学考试命题审批表附件3:温州大学试卷纸附件4:温州大学试卷答题纸附件5:温州大学试题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附件6:温州大学学生跟班重修提前考试申请表附件7:温州大学学生缓考申请表
教务处
201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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