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教职工更多了解本轮工资调整的相关政策和人事处的具体操作,现就大家普遍关心的一些问题做一说明:
一、文件依据和调整内容
(一)文件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3号】;
2.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制定的《关于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实施办法》、(浙政办发(2015)78号);
3.市人力社保局、财政局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制定《完善市直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温人社发【2015】195号)。
(二)调整内容
本轮调整原则为"先入轨实施、后逐步处理",总体思路是完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主要内容是提高社会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的标准。
本轮调整的主要内容有:调整职工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标准,降低岗位津贴标准;调整养老保险基数;取消节日福利费。
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原来的5%调整为8%,同时新增职业年金个人缴费部分4%,合计需个人缴费12%。市人社局在养老保险数没有确定的情况下,暂时从2015年8月开始实施新工资标准。
二、具体操作
(一)关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调整办法及时间节点
从2014年10月1日起,调整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同时将部分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
1、调整岗位工资标准(每月)
专业技术人员由现行的550元至2800元分别提高到1150至3810元;
管理人员由现行的550元至2750元分别提高到1150元至3770元;
工勤技术人员由现行的540元至830元分别提高到1130元至1640元。
2、调整薪级工资标准(每月)
专技人员、管理人员由现行的80元至2600元提高到170元至5795元;
工勤技术人员由现行的70元至915元分别提高到150至1855元。
3、调整绩效工资(每月)
绩效工资(岗位津贴)水平按岗位不同相应调整标准表
岗位
原标准
现标准
下调标准
专技二级
3410
2855
555
管理三级
3620
2675
530
技术工二级
1750
1440
310
专技三级
3120
2605
515
管理四级
3390
2405
480
技术工三级
1610
1330
280
专技四级
2900
2415
485
管理五级
3100
2070
430
技术工四级
1490
1250
240
专技五级
2610
2160
450
管理六级
2930
1900
380
技术工五级
1450
1240
210
专技六级
2470
2055
415
管理七级
1990
1660
330
普通工
专技七级
2320
1930
390
管理八级
1780
290
专技八级
2100
1760
340
管理九级
1580
250
专技九级
1960
1635
325
管理十级
1230
220
专技十级
1810
1510
300
专技十一级
1640
1365
275
专技十二级
1520
1270
专技十三级
注:原标准为2012年1月的标准
4、提高养老保险基数
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与职业年金的标准为本人工资的12%,目前暂按基本工资标准调整时的养老保险缴费月预扣额度执行,最高封顶为1335.6元/月。对教职工的直接影响是:因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额大幅增加,实发工资相应减少。
5、调整节日福利费
调整前的年7000元节日福利费(按7个节日发放),目前全市统一取消此项目。原节日福利费同步归回到生活补贴分月发放,即原生活补贴每月1075元改为1660元。
原来就不能享受节日福利费待遇的人员,仍按原规定执行(已由2015年11月17日党委会审议决定,同步归回部分要扣减)。
6、关于管理五级、管理六级及"双肩挑"人员的工资
经2015年11月17日党委会审议决定:关于"双肩挑"人员的工资和岗位选择,严格执行市政府[2015]193号文件精神。文件规定:事业单位"双肩挑"人员,选择其中一个聘任的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不得混合或跨系列执行。截止2014年9月底,现高出部分暂时保留,归入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原单位发放。2014年10月1号后提任行政管理领导不再实行。我校的执行情况为:截止2014年9月底任命的管理五级、管理六级及"双肩挑"人员的岗位工资和岗位津贴,高出部分暂时保留,归入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原单位发放;保留期限为市人社局新规定出台或根据学校经费情况另做决定。双肩挑人员在退休前两个月,本人须明确选择其中一个聘任的岗位,退休时执行相应工资。
就高暂时保留部分的计算办法为:调整前职务岗位津贴-调整后岗位津贴-文件规定的下调标准,如正处级从原来3100元/月,调整为2070元/月,按文件岗位津贴减430元,每月补差=3100-2070-430=600元,补足部分于12月底到位。
7、关于年终目标考核奖
年终目标考核奖,目前市人社局尚未明确取消,学校将继续发放。
8、关于补发工资时间
从2014年10月起至2015年7月基本工资调整结束时段的补发,补发额度为扣除养老保险缴费部分后的实际增资额(具体见补发工资计算),原预发的1000元同时扣回,补发部分于12月底到位。
9、关于临时性补贴
临时性补贴是本轮工资调整中"资不抵缴人员"预发部分,今后将随着工资调整逐步冲销。
(二)关于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调整的办法
2014年9月30日前已经办理手续的离退休人员7000元节日福利费同步归回地方生活补贴分月发放。2014年10月1日后办理手续的退休人员,不属于温人社发【2015】165号)文件增加离退休费的实施范围,等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实际操作后,按政策重新核定养老金。
三、补发工资计算
补发工资从2014年10月至2015年7月,共计10个月。计算项目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教师提高10%、岗位津贴、养老保险费等5项,将调整后(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教师提高10%+岗位津贴)-调整前(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教师提高10%+岗位津贴)-(调整后养老保险-调整前养老保险)。计算结果月净增资额没有出现低于100元的人员。
管理五级、管理六级及"双肩挑"人员:对象为2014年10月前任职的人员,按上例公式计算后加上学校发放的补差额度,具体如下:
岗位津贴补差额度标准
级别
原岗位津贴
新岗位津贴
减少额度
补差额度
正厅级转正高二级
235
副厅级
505
正处级
600
正处级转正高级四级
255
正处级转正高级五级
510
副处级
650
副处级转副高级四级
135
副处级转副高级五级
副处级转副高级六级
495
副处级转副高级七级
620
四、工资调整审批程序
1.人事处根据职工个人受聘的岗位、参加工作时间、任职年限、学历学制等因素,经过反复核对,形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调整审核名册表》;
2.人事处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调整个人表》及个人佐证材料送人社局审核审批;
3.经市人社局审批核准后,兑现工资。
各位老师,本轮工资调整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刚性足,人事处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执行,教职工工资调整的报批名单均与市人社局反复沟通、反复核对后确定,欢迎广大教职工监督。
由于本轮工资调整时间紧、要求高、工作量大,我们在工作中可能存在这样那样的不足,欢迎大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因每个教职工的工龄、级别、任职年限等因素不同,个人之间可比性相对较小,每个人的净增工资数额会有差异。如有疑问,人事处负责解答,本人也可前来人事处劳资科(南校区行政楼705B)查询。
感谢全校教职工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人事处
2015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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