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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校内聘任公告6号]关于A3及以下教学科研岗位、实验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聘任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5-06-29 15:35:00 编辑 浏览量;

各学院、各部门:

教学科研岗位A1A2及越级竞聘工作基本结束,根据《温州大学2015年校内岗位聘任实施意见》(温大行政〔201589号)文件精神,即将开展A3及以下教学科研岗位、实验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分级聘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个人填写《温州大学2015年教学科研、实验技术岗位竞聘申报表》或《温州大学2015年管理、教辅、工勤技能岗位应聘申报表》(见附件12),并附相关佐证材料,于630前报送到相关应聘单位。

辅导员需填写《温州大学2015年教学科研、实验技术岗位竞聘申报表》和《温州大学2015年管理、教辅、工勤技能岗位应聘申报表》,前者送交学生处进行分级,后者送交应聘部门。

2.单位分级聘任。各单位根据制定的竞聘细则,按照公布的教学科研岗位、辅导员岗位、实验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职数进行分级聘任,提出拟聘意见,公示后,填写《温州大学2015年校内岗位聘任拟聘人员汇总表》(见附件3),并和公示结果以书面形式于76(周一)送交人事处(行政楼706A室),联系人:方赛赛,联系电话:778075,电子版发送至:rcb@wzu.edu.cn

3.第二轮聘任。人事处公布空缺岗位,申报、聘任程序同上。

二、岗位职数设置

各学院根据《温州大学2015年校内岗位分级指导意见》(温大行政〔201588号)文件,结合本学院、部门的实际情况,设置岗位职数,其中辅导员、管理岗位及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设置职数(见附件4),教学科研岗位和实验技术岗位由学院根据规定的结构比例设置(四舍五入)。

三、其他说明

1.竞聘A3A5A6岗位的条件不能低于文件规定的要求。

2.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人数不列入各职称段的总人数;具有博士学位享受A7级岗位待遇的不列入中级人数计算。

 

 

 

人事处

20150629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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