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州市5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温人社发〔2012〕154号)和《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市5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申请导师制培养工作的通知》(温人社发〔2012〕159号)精神,为做好2012年度市5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申请导师制培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申请导师制培养的对象为市5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人选,且从事专业为我市(校)紧缺急需的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发展潜力,经培养后有望进入更高层次人才培养序列。
二、申请程序
培养人员根据自身学术技术发展需要,按照"自主选择、注重实效"的原则,自主邀请符合规定的专家担任导师,填写《温州市551人才工程导师制培养申请表》,经学校同意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审核、评议,通过后发文公布。
三、申报时间及要求
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10月10日止,所需材料为《温州市551人才工程导师制培养申请表》、拟带培导师的职称证书、学术技术水平证明及相关荣誉证书的复印件(学院负责审核)。
联系人:陈雅、孙华生
联系电话:86598067、86598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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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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