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c根据温编办发[2012]13号《关于开展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要求和省编委办《关于开展市县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通知》(浙编办发〔2012〕5号)精神,现就我校开展编制核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机构编制核查,摸清我校的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底数,建立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数据库,夯实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基础;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盘活用好现有机构编制存量资源,发挥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二、核查的范围和内容
(一)核查范围
主要包括我校在编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和临时聘用人员。
(二)核查内容
1.机构情况。主要核查机关事业单位的名称、规格、内设机构等信息是否准确,与审批文件是否一致,是否存在未经规定程序审批将合署办公机构、对外挂牌机构及内设机构擅自分设等情况。
2.编制情况。主要核查编制的类型、数量等信息是否准确,与审批文件是否一致,是否存在擅自改变编制使用范围,混用、挤占、挪用编制等情况。
3.职数情况。主要核查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领导职数的核定和配备情况,是否存在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等情况。
4.实有人员情况。主要核查实有人员信息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5.编外用人情况。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核定的编制外聘用人员情况,包括批准单位、经费来源、聘用时间、人员结构等。
6.机构编制统计情况。机构编制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以及是否存在虚报、瞒报等违纪行为。
三、信息采集
机构编制核查工作与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采集工作一并进行,核查表格采用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采集表。请有关学院、部门务必认真组织,通知到人,填写《机关单位人员信息采集表》(见附件),并于7月20日前打印一份,统一送到人事处。
附件2机关单位人员信息采集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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