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amjs澳金沙门 下载中心 进入旧站
法政旧网
amjs澳金沙门欢迎您
当前位置: 151amjs澳金沙门 > 法政旧网 > 通知公告 > amjs澳金沙门欢迎您

《企业法务》暨实务论坛第四讲:不良资产初级培训——行业术语篇

发表时间:2016-03-31 10:24:49 编辑 浏览量;


主讲人:于文凤
   
北京大成(温州)律师事务所
2016年3月29日晚六点半,北京大成(温州)律师事务所的于文凤律师以"不良资产"为主题为我们带来了一场生动充实的演讲。
由于我们对"不良资产"的相关理论知识较为陌生,于律师首先引入不良资产及其相关术语帮助我们构建一定的理论基础。不良资产可概括为企业的不良资产与银行的不良资产。于律师主要就银行不良资产展开,明确不良贷款的范围后,针对80年代以来我国几大商业银行已留下巨额不良资产为背景,具体且深入地向我们介绍了我国现阶段处置不良资产的手段、方法。随后,于律师又向我们传输了一些较具实务性的知识:投资者参与不良资产领域的方式以及债权人与老赖搏斗的基本技能。我国投资者购买债权的现状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没有大资金、大机构介入;没有规模化、产业化经营,零敲碎打试运作;从业者分散、各自为政;地区发展不平衡。因此,不良资产证券化的发展道路上不能缺少律师的参与和引导,这也为我们这些法学的莘莘学子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就业平台。一个半小时的演讲虽然短暂,但于律师所传授给我们的知识与精神仍值得深思。
正如于文凤律师通过其自身经历所传达给我们的那样,努力的人总是能握住机会的,珍惜每一天的付出,回报自然会来到。

  地址:温州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大学北校区2号楼    电话 0577-86680905    邮箱:fzxy@wzu.edu.cn
版权所有 ©151amjs澳金沙门        流量统计:644373  

关注法政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