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大一新生,第一次去法院见习,我们59位同学都很激动。对这次洞头见习,学院进行了周密的安排,事前召开了动员大会,周湖勇老师对此次见习活动安排和注意事项进行了说明,缪心毫副院长和何平老师也对实习提出了要求。此次见习的目的就是让我们加深对法学专业的认识。通过这次见习,我们学到了很多知识,也感触颇深。
一、见习概况
2015年11月19日,法政学院15法一法二全体学生在王宗正院长、班主任叶修文老师和胡剑波老师等带领下,去洞头区人民法院进行为期2天的见习。法院安排了参观、庭审等丰富的内容;我们全体同学还见证了温州大学和洞头法院法学实践教学实习基地挂牌以及双方合作协议的签订仪式。
下午老师组织我们去法院参观,让我们具体了解法院的构造,小法庭、中法庭和大法庭,尤其是大法庭让我们更加浓烈的感受到那种庄严的气氛。
二、见习内容
因为我们都是法学专业的学生,第一次见习自然就是去法院旁听。当天,同学们都以饱满的热情迎接自己的第一次见习,每个人都无比期待,就连两个小时的路途也变得无比短暂。早上九点多钟我们就到了洞头县人民法院,迎接我们的是一场精彩的法庭辩论。那是一场复杂的民事纠纷案件,在法庭中,案件的一起一落都牵动着我们每个人的内心,看着辩护人之间精彩的口才之争,我们的内心也有种跃跃欲试的激情。随着法官的一锤落定,这场法庭辩论也落下了帷幕。接着就是年轻的法官为我们讲解关于法院的知识,听着法官的耐心讲解,让我们对法学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另外法官还讲授作为一个法律人的职业操守,让我们受益良多,为自己选择了法学这个专业而自豪。
三、见习感言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此次见习我们感想颇多,收获颇多,我们应将大学所学的知识与更多的社会实践相结合,不断体现自己实践能力和认识水平,激励自己更加努力地学习专业知识,实现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的统一,最后我们想说的是,法学,是我无悔的选择,是我今生的追求。(文:15法1傅捷,指导老师:周湖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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