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4日周五下午1点半,在温州大学法政学院301报告厅,浙江大学光华151amjs澳金沙门夏立安教授以《财产权中的社会义务》为主题展开了一场精彩的讲座。本次讲座由王宗正院长主持,有来自包括温州法律实务界的法官、律师、检察官,以及学院研究生、本科生等,济济一堂,共享夏立安教授所带来的这场学术盛宴。
夏立安教授从五大方面为大家做出具体介绍。夏教授以幼儿园分玩具的故事为引子,揭开此次讲座之主题,并从宏观上对“正义”、“道德”、和“爱”进行了区分。同时,夏教授还结合社会热点“重庆公交车坠江事件”,阐明了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事情均与社会义务不可分离。第一个环节,夏教授以狄骥的思想学说作为开篇,并在后面的部分予以关联性阐述。狄骥作为法国著名的公法学家,法国社会法学、社会连带主义的创始人,其理论与学说无疑给整个世界都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夏教授以狄骥财产权的社会功能学说为核心,介绍了其发展演变及适用。在第二环节,夏教授重点阐述了相关代表性学者的财产权理论的发展,以解释财产权在整个人类法律文明中的地位功能与作用。当然,此环节夏教授亦是不忘结合我国自己的历史发展与国情来进行具体阐述分析。接下来,夏教授列举了有代表性的国家的实践,阐述了其他国家财产权中的社会义务的发展情况,主要有墨西哥、哥伦比亚、智利他们国家的法律实践和社会实践。随后,夏教授抛出了本次讲座的核心问题,即财产的本质究竟是什么?财产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又是如何?为此,夏教授提出了相应的解答,即财产的本质应当为:自治性、社会性、经济性。财产是人类个体生活稳定的基础,更是社会稳定的基础。同时,夏教授还总结了财产权的社会功能在拉丁美洲中实践的经验与教训,并对我国传统财产观作出了区别性介绍。演讲的最后,夏教授以财产社会功能学说对美国学界的影响为例,结合我国的现实问题,对我国今后的财产权的社会功能的发展提出了几点学理上研究方向的指引。诸如,从公法中找社会法的问题,从国家法领域中研究社会法问题,财产法的发展研究,农民问题等等。
夏立安教授以生动的例子、幽默风趣的语言、宽广的比较法视野、独到的观点,不断启迪着大家,尽显一名法理学者的风采。其夯实的法理基础、深切的现实关怀、深邃的思想,也让在场听众深为感叹与敬佩。此次讲座进一步增强了温州大学法政学院与浙江大学151amjs澳金沙门学术交流的友好情谊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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