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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班级:
根据《温州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温州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和我校实际情况,硕士研究生应完成一定的实践培养环节。为进一步培养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通过社会实践活动促使研究生了解社会、了解国情,引导研究生在实践中发挥自身的知识、信息、技术优势,在奉献社会、服务人民中提高自身素质、实现全面发展。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2022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2021级未参加过社会实践的学术型研究生。入学前有1年(含)以上工作经验的研究生,可以申请免除实践环节。如果2023年暑假无法参加社会实践,可以适当推迟到2024年暑假,或安排其他时间参与实践。21级学术型研究生如果之前已参加过实践的,可在9月份直接交材料。
二、实践活动时间
2023年7月至8月。实践时长需3周以上。
三、活动形式
社会实践采取个人“返家乡”实践、组队集中实践两种方式开展。
四、活动流程
(一)活动内容。请参照温州大学团委《2023年温州大学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工作指引》。
(二)实践项目申报
1. 参加本次社会实践的同学,需填写《温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实践环节计划表》(附件1)确定实践计划,计划表需请导师或实践活动指导老师签字。在6月10日前交1份纸质版给白老师。实践指导老师,需由学生自己邀请,可以是导师、专业老师、辅导员。
2. 如果选择组建实践队集中开展实践,请填写《2023年温州大学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申报书》(附件2),并于6月8日(周三)前发至白老师邮箱bck@wzu.edu.cn并提交1份纸质版材料。集中开展实践的同学,需自行确定活动主题、内容,并且联系实践队接收单位,每个队伍需10人以上,可以参照通知(附件3)中的意见确定主题,开展相关调研、宣传等活动。需有实践队接收单位对接,并确定接收单位联系人等信息,填写《实践地接收证明》,由接收单位盖章。如果提供实践地接收证明有困难可以初步联系好,后期再补交。
3. 如果选择以个人形式“返家乡”参加实践,请填写《温州大学暑期“返家乡”社会实践个人项目申报书》(附件4)。可以参照通知(附件3)中的意见确定活动内容,例如到家庭所在地的街道、社区、村委,或到与专业相关的单位参加实践活动。
(三)实践过程
集中实践的团队,可以申请留校住宿,在温州市内开展实践。也可以由老师带队到其他地区开展实践,具体根据实际需要。个人返家乡实践,学生住在家中,在相应的实践地开展活动。
(四)实践总结和考核
1.填写相关报告。实践活动结束后,所有同学须填写《温州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环节成绩评定表》(附件6),由指导老师签字。另外,实践团队还需要填写《温州大学暑期集中社会实践总结报告》(附件7),个人实践的同学需要填写《温州大学暑期“返家乡”社会实践总结报告》(附件8),并且由实践活动接收单位写评语、签字盖章。
2.提交材料。9月22日前提交材料,每份材料均为纸质版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学院组织考核并录入实践环节成绩和学分。材料清单如下:
《温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实践环节计划表》(附件1、必填)
《温州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环节成绩评定表》(附件6、必填)
《温州大学暑期集中社会实践总结报告》(附件7、团队实践填写、需盖章)
《温州大学暑期“返家乡”社会实践总结报告》(附件8、个人实践填写、需盖章)
《温州大学研究生免除社会实践环节申请表》(附件9、符合条件者填写,仅需填写提交此表)
材料提交研究生院(研工部)审核盖章后返还学院《温州大学研究生实践环节成绩评定表》,一份由学院整理归入研究生毕业档案,一份由学院留档。社会实践成绩由学院录入系统,经学院考核和研究生院(研工部)审核社会实践成绩合格者可获得1学分。
四、其它事项说明
(一)研究生学习期间,社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3周。
(二)根据《学术型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实践环节共需2个学分。我院研究生实践需参加教学实践和社会实践,各申请1个学分。
(三)入学前有1年(含)以上工作经验的研究生无须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但需要提供相关的工作经历证明,填写《温州大学研究生免除社会实践环节申请表》(附件9),经导师签字和学院认定后报研工部审核可获得该学分。仅需填写此表即可,无需填写计划表、评定表。
(四)如果其他学院研究生有组队,也可以参加别的学院的实践队,最终材料交到151amjs澳金沙门申请学分即可。
(五)如果2023年7月-8月暂时不能安排时间,可以适当延后开展实践。在10月份前完成即可。
五、联系方式
白老师 0577-86695952
附件:
附件2-2023年温州大学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申报书.doc
附件4-温州大学暑期“返家乡”社会实践个人项目申报书.docx
151amjs澳金沙门学工办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