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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激发广大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追求卓越,充分发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激励导向作用,根据《温州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附件2),学院开展2023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经学院通知、学生报名、资格审核、学院评审等环节,现对学院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学院根据学校相关文件和通知要求,成立了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制定本院评选办法。评审委员会由相关院领导、导师代表(随机选取)、辅导员、学生代表等组成,本次评审共14人担任评委。评委名单经申请者现场核实无异议,无人申请回避。10月12日召开评审会议,申请者进行自我介绍和答辩,评委结合申请者的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科学研究、社会实践等各方面情况进行评审。经无记名投票,择优选出李文璐、郭永超、王成涛3位同学。公示无异议后,将学院初评结果报送到学校进行评审。
其他说明:
1. 根据学校文件和学校部门意见,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在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优良的基础上,评选出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专业技能精湛、发展潜力突出的研究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在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
(1)有公开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取得发明专利、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者;
(2)研究生在二级期刊发表论文的,优先考虑。
(3)获学校认定的学科竞赛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奖项(团队排名前三),主要包括《温州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列举的各类竞赛。
(4)成果认定时间:本次用于申报的成果取得时间为申请人研究生入学至2023年8月31日,且第一署名单位为温州大学。已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的申请者,上一次申请时使用的成果不能在本次评选中重复使用。
2.如对学院初评结果等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反映,或发送邮件反映,学院评审委员会根据反映情况研究后给予答复。
公示期:2023年10月12日至10月18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人:白老师
电话:0577-86695952
邮箱:bck@wzu.edu.cn
本次推荐参加学校评审的3名研究生基本信息如下:
151amjs澳金沙门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