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

当前位置: 151amjs澳金沙门 > 人才培养 > 研究生培养 > 正文

关于申请2023年度151amjs澳金沙门光正大基金法学课题研究资助项目的通知

来源:151amjs澳金沙门 发布时间:2023-11-28 浏览量:

为支持温州大学法律人才培养,进一步凝聚校地法律资源,推进温州大学与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校地合作,合力探索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新模式,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捐资设立151amjs澳金沙门光正大基金,用于人才培养、学生实习实践、学术研究等方面。现面向151amjs澳金沙门研究生征集法学专业相关研究课题,由光正大基金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并由光正大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与在校研究生合作开展课题研究。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51amjs澳金沙门在校硕士研究生。

二、选题方向

申报者可以从法学专业的各领域自主确定选题方向,结合本人的研究兴趣、合作律师的意见、校内老师的意见确定项目名称。选题可参考以下方向:

(一)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建设中的法律服务均衡化;

(二)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思考;

(三)法治中国建设与律师担当;

(四)推进民营经济发展中法治化建设思考;

(五)数字赋能对律师行业的机遇与挑战;

(六)民法典施行中的经验与问题;

(七)刑事合规业务的经验与问题;

(八)商事仲裁实体程序、适用、司法监督等法律问题;

(九)基层社会治理的实践与思考;

(十)跨境投资中中国企业的风险防控;

三、项目申请方式

申报者可以选择邀请校内教师参与指导、也可以仅由本人与律师合作完成课题研究。申报时可暂时不填写合作律师信息,入选后由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根据律师的实务专长和研究兴趣指派律师与学生团队合作完成课题。申请者于2023年12月20日前填写项目申报书(见附件),发送至邮箱bck@wzu.edu.cn 需提交一份完整版、一份匿名版申报书。匿名版仅保留课题名称、申报书内容,不能出现申报者、课题组成员、指导老师姓名等与个人信息相关的内容。需提交1份纸质版申报书(信息完整,另通知提交方式)。学院收到申报书后,组织评审,确定立项的项目,颁发院级课题立项证书。每年立项15项,具体以实际申报和评审结果为准。

四、资助方式

重点项目每项资助5000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3000元。课题立项时,拨付1500元经费给项目负责人(学生),根据后续结题情况确定一般项目、重点项目。课题经过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经费给项目负责人(学生)。经费可用于课题组开展研究所需的差旅费、文献资料费、文具费、咨询费、劳务费等,结题时应提交详细的支出明细报告和必要的凭证用于验收检查。

五、结题验收

申报者应在一年内完成课题研究,形成5000-10000字的论文。根据成果情况评定为一般项目、重点项目。结题要求如下:

重点项目:研究成果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或征文活动中获三等奖(含)以上、或在2B级及以上期刊发表。

一般项目:研究成果在设区市级以上学术会议或征文活动中获得二等奖(含)以上、或在普通期刊发表。

结题验收合格的,给予结题,颁发结题证书,拨付剩余部分经费。验收不合格的,延期结题或撤销立项。结题截止时间另通知。

六、其他说明

课题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属于合作者共同所有。课题研究成果用于期刊投稿发表,原则上以研究生作为第一作者。课题研究成果用于参加征文类竞赛、或会议论文投稿,原则上以合作律师作为第一作者。研究成果用于《法治研究》(增刊)投稿发表的,原则上合作律师作为第一作者。相关事项也可以由学生负责人与合作律师根据实际工作量等情况自行协商。

选题和论文内容应当避免与学生本人的毕业论文、已发表论文有重叠,避免与校内老师指导的其他在研项目有重叠,避免其他争议。

联系人:白老师,电话86695952



附件: 151amjs澳金沙门“光正大”基金法学课题研究资助项目申报书.docx  



151amjs澳金沙门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