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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温州大学国际学生奖学金管理规定》(温大行政发[2020]5号),将组织评审2023-2024学年国际学生学业奖学金相关工作,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20级、2021级、2022级国际学历本科生、研究生。已获得中国政府奖学金和休学的学生不参评。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2020级、2021级国际本科生的评审工作由相关专业学院负责。符合条件的2022级国际本科生的评审工作由国际教育学院负责。
二、评审条件
1.知华友华,身心健康。
2.学习成绩与校内外行为表现良好,无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公序良俗的行为。
3.已缴清学校规定的各项应缴费用。
三、奖学金等级及金额
金额(元) | |
一等奖学金 | 当年学费 |
二等奖学金 | 10000 |
三等奖学金 | 5000 |
四、评审及审核程序
1.在同年级同专业范围内,专业学院根据符合评审条件的国际学生的学业成绩进行排名。
2.根据学生成绩排名和分配名额分别评出学业奖学金一、二、三等奖拟定人选。
3.专业学院将奖学金拟定人选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天)。如果学生在截止日期前不配合学院评审工作,可取消奖学金资格,转为自费学生。
4.专业学院将电子版的《温州大学国际学生奖学金评审汇总表》(单独发送)和纸质版(签字盖章)的汇总表于12月22日前送至北校区国际教育学院(留管部)3号楼225办公室。
5.国际学生奖学金及荣誉评审工作小组对专业学院报送材料进行审议,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后在校内进行公示。
6.公示结束,确定无异议后发文。
附:英文通知:https://cie.wzu.edu.cn/info/1035/15788.htm
国际学生奖学金及荣誉评审工作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