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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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学习标兵”和“优良学风班”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0-10-13 浏览量:

为进一步加强校风学风建设,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立志成才,根据《温州大学"学习标兵"评选办法》(和《温州大学"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决定开展2010/2010学年第二学期"学习标兵"和"优良学风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学习标兵"评选对象为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学院推荐比例原则上为全院学生数的5‰以内,约4-5名;
2."优良学风班"评选对象从温州大学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优良学风班"立项达标的班级中推荐产生,学院推荐比例原则上控制在班级总数的10%以内,即2个。
     二、评选条件
    参照 《温州大学"学习标兵"评选办法》(行政〔2007〕87号)和《温州大学"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行政〔2007〕88号)。

     三、时间安排
    1
"学习标兵"评选的时间安排
  
11013-1020,学生申报,将申请表交给学生会学习部
  
 2)10月21号,学院根据评选程序,开展公开演讲,确定候选人名单并上报学校

   (311月中旬,学校审核并公示后发文表彰。
    2
"优学风班"评选的时间安排
  
11011-1025,上学期已立项的班级,提交申报材料,并充分征求该班级上学期三分之二以上任课老师的推荐意见;
  
2111-1110,学工部组织"优良学风班"参评班级进行公开演讲展示和现场答辩;
  
311月中旬,校学生工作委员会评选并确定"优良学风班"名单,并公示一周;
  
411月下旬,学校发文表彰。

     联系人:学习部 李航680601,赵蓓蓓646989。    邮箱:fzxyxx@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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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政学院学生科

2010.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