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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落实我校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的要求,加强线上教学期间的学风建设和管理,严肃考勤和课堂纪律,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网课氛围。根据学校《关于加强线上教学期间学风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院研究,特此开展学风督察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围绕“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切实加强线上教学的效果和质量,将学风建设融入网上教学的全过程。引导广大学生科学制定学习计划,自觉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对待每一节线上教学课程。
二、基本要求
实施时间:2020年2月24日—返校上课前
1.端正学习态度,养成良好习惯。各学生要严格按照学校时间表调整生活和学习作息,合理制定学习计划,认真对待每一门线上教学的课程,积极配合授课教师;自觉遵守课堂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随意旷课;增强自主学习意识,做好课前预习、课上学习和课后复习工作,确保学习效果和质量。此外要有积极乐观的心态,注意劳逸结合,在课余时间加强体育锻炼,提升身体素质。
2.发挥带头作用,做好督查工作。各位班长、学习委员和其他班级干部要做好带头作用,每天对线上教学的课堂学风状况进行检查和登记,及时记录违反学校相关纪律的学生并及时和老师反馈情况。
三、具体措施
1.各班级学习委员每天记录迟到、早退旷课的情况,由学院团委学生会学习部进行常态化检查和督导,收取并审核各班级学风检查情况,不准谎报、瞒报。
2.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实行等效,对于迟到、早退和无故旷课的同学扣除相应的考勤分,并每周进行通报,对于违反《温州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按规定对违纪学生给予处分。
3.根据《温州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及学院相关请假制度,旷课一节扣考勤分1.5分,缺课一节扣0.5分(三次迟到或早退作一节旷课,生病住院等情况除外),考勤分与综合素质测评、奖学金评定和各种评奖评优相关;如违反教学管理规定,依不同情况分别给予纪律处分:
(1)一学期内旷课累计10-19学时,给予警告处分;
(2)一学期内旷课累计20-29学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3)一学期内旷课累计30-39学时,给予记过处分;
(4)一学期内旷课累计40学时以上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5)因旷课累次受处分且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4.此外学工部已经完成学生请假手续线上办理。需要请假的同学需下载并打开“我的温大APP”→点击“网上办事v2”→选择“学生事务”→点击“本专科生请假及销假申请”→点击下方“我要办理”,然后填写相关信息,并选择提交。请假同学需课前将请假截图告知任课老师和班级学习委员。
以上规定自公告开始实施。
151amjs澳金沙门
2020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