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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29日晚,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博士生导师、清华大学151amjs澳金沙门朱慈蕴教授应邀做客温州大学私法名家论坛,为我校师生作题为《公司法现代化与公司治理规则的完善——以我国本次公司法修正为视角》的讲座。151amjs澳金沙门院长王宗正教授担任主持人,赵金龙教授担任与谈人。因疫情原因,本次讲座采取线上方式进行,400余人在线参加讲座交流。
朱慈蕴教授以本次公司法修正为视角,立足2021年12月公布的《公司法(修订草案)》,梳理历次公司法的修改,以完善公司治理为重点,指出本次公司法修正是难得的机遇,是我国公司法自1993年出台后迎来的第二次大修。朱慈蕴教授认为,我国公司治理的现状仍不尽如人意,公司治理制度中的突出问题始终存在,我国的公司治理制度需要一次更为全面、系统且深刻的制度变革和创新。对此,朱慈蕴教授围绕我国公司法治理现代化和公司治理规则的完善,从以下三个方面分享了自己的研究心得:
1.完善公司治理是本次修法的重点
朱慈蕴教授认为:随着全球化的推进,公司规模越来越大,资本制度亟需改革完善,公司治理难度不断加大,对公司法的质量要求更高。因此,完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治理现代化,是本次公司法修正的重点。
2.《公司法(修正草案)》中公司治理规则的亮点
朱慈蕴教授认为,本次公司法修正草案的亮点有以下几点:第一,允许公司在治理结构上选择单元制或者保留双元制,这有助于外资走进来和中国企业走出去,满足不同企业的要求。第二,允许规模较小的公司有更多的选择。第三,强化公司董事会的地位。第四,董事、高管义务与责任的强化。第五,加强对控制股东与实际控制人的规制。第六,职工利益的维护。第七,完善了小股东的权利。其中董事、高管义务与责任的强化是本次公司法修正草案最突出的变化,特别是董监高对维护公司资本安全的责任。
3.现代公司法应该如何完善公司治理规则
对此,朱慈蕴教授认为:第一,对中国公司实践具有清醒的本土认知,是确立良好的公司治理规则的基础。第二,完善公司治理规则需要具有前瞻性。。完善的公司治理要坚持立足国情与借鉴国际经验相结合。第三,完善公司治理需要采用多种路径来实现。除了通过公司法明确公司规范的治理,还可以运用公司内部章程等方法实现。
交流环节,赵金龙教授对朱慈蕴教授的观点表达了高度认同,认为公司法修订草案对公司治理规则有着很重大的影响,公司治理应该是永久性的话题,公司治理的水平是不断提升的。
最后,王宗正教授高度评价了朱慈蕴教授的讲座,认为此次讲座围绕公司治理进行了全面解说,既有宏观的探究,又有微观的思考,观点新颖、内容丰富、信息量大,在公司治理方面给师生们带来更多深刻的启发和思考。
最后,讲座在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供稿:李勇军;郭永超(2021级法律硕士研究生);高敏、金铭(2022级法律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