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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部门:
2012年5月以来学校聘任的处级和科级干部聘任期将满,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开展干部任职期满考核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处、科级干部考核工作同步开展,考核方法和程序按照《温州大学中层领导干部考核办法》(温大党委〔2014〕30号)(附件1)和《温州大学科级干部考核办法》(温大组发〔2015〕2号)(附件2)执行。
2、考核述职会议由各党总支(分党委)书记(其中机关由各支部书记)负责组织。学院党政正职及机关部门正职(含主持工作副职)作个人述职报告,其它副职及科级干部作书面述职。述职材料于本单位述职会议前以适当形式进行公示。
3、考核工作于2015年4月17日前结束,请各学院、各部门根据本单位实际,安排考核述职会议时间,并提前与组织部联系商定(联系人:叶正飞778037)。
4、考核工作结束后,将个人述职总结及考核表(附件3、4,A4双面打印一式两份,本人签名)交校党委组织部干部科(南校区行政楼817B室),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wdzzb@wzu.edu.cn。
中共温州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