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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进一步激发我校师生在科学技术研究中的热情,促进科技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发展,鼓励在科技创新各项活动中表现优异的师生,有效推动全校师生展开科技创新活动,决定开展温州大学第四届"大学生科技创新之星"和"学生科技创新优秀指导教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温州大学东海潮大学生科技创新奖励基金实施办法》和《温州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之星"和"学生科技创新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办法》。
二、时间安排
1、11月14日前提交推荐表、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到校团委办公室。
2、11月20日完成资格审查。
3、11月30日前组织专家评审。
4、完成评审后,在学校办公网、校团委网站公示。
三、推荐名额
各学院根据评选办法推选本学院候选人。学生人数在700人及以上的学院(含研究生)推荐学生2名,教师2名;学生人数在700人及以下的学院(含研究生)推荐学生1名,教师1名。
四、报送要求
1、大学生科技创新之星申报材料中"科技创新成果"按级别高低列出不超过10项,获奖证书、专利、论文或课题必须为第一作者。
2、学生科技创新优秀指导教师申报材料中填写的"指导学生科技创新工作取得成果介绍"中请注意参评者必须作为第一指导教师,且填报成果数量不超过10项。
3、申报"大学生科技创新之星"的学生需提供申报填写的获奖证书、专利、论文或课题的复印件;申报"学生科技创新优秀指导教师"的教师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慧 联系电话: 86595072 E_mail:630961000@qq.com
地址:大学生活动中心408
附件: 温州大学第四届"大学生科技创新之星"和"学生科技创新优秀指导教师"评选相关材料
共青团温州大学委员会
温州大学发展联络处
2014年10月30日
法政学院老师和同学:
如果要参加温州大学第四届"大学生科技创新之星"和"学生科技创新优秀指导教师"评选,请根据以上通知的要求填写"推荐表"并在2014年11月12日(周三)中午前将电子版发至学生科邮箱fzxyxsk@126.com ,交一份纸质材料(包括推荐表和相关复印件)到学生科223办公室。
法政学院学生科
2014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