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公告

当前位置: 151amjs澳金沙门 > 通知公告 > 教师公告 > 正文

关于第五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5-23 浏览量:
各学院、各部门:
"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是由中国政法大学倡议设立的全国性法学研究奖项,旨在纪念钱端升先生对我国法学研究的重大贡献,促进法学研究的繁荣发展,推动国家法治建设。经向教育部主管部门申请,根据全国普通高校社科统计年报有关奖励认定的办法,钱端升法学奖被认定为"部级奖"。根据《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励办法》的规定,2014年举行第五届评奖活动。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等级和数额
 一等奖3项,每项奖金人民币8万元;二等奖15项,每项奖金人民币2万元;三等奖 30项,每项奖金人民币1万元;提名奖20项。
 二、申报范围
(一)申报者范围
凡普通高校教师,法学研究机构研究人员,国家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及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的法律工作者均可申报。每人限报1项。合作研究成果须由第一署名人申报。
 (二)申报成果范围
    1. 成果类型
    (1)学术专著(不包括教材、工具书、译著、普及读物、古籍整理作品、论文集和个人文集);
(2)学术论文(不包括译文);
(3)研究咨询报告(被省、部级以上党政部门采用);
2. 时间范围
2002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在国内外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学术专著或论文(以版权页为准),研究咨询报告不受此时间下限限制。
3.申报成果的要求
    (1)多卷本学术专著以最后一卷出齐的时间为准,须整体申报。
    (2)丛书不能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专著单独申报。
    (3)以同一标题发表于同一刊物的系列论文,可作为论文类成果整体申报;但围绕一个专题,发表时标题各不相同的系列论文,不能整体申报,只能选择单篇论文申报。
    (4)研究咨询报告,须提交实际应用部门(省部级以上党政机关,含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采纳证明,或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批示复印件。
4.下列成果不予受理:
(1)著作权存在争议;
(2)违反学术规范;
(3)成果作者非第一署名人;
(4)已经申报过前四届钱端升法学奖的研究成果;
(5)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励委员会成员的成果。
三、申报办法
(一)申报者请登陆中国政法大学校园网钱奖专题网站(http://gate.cupl.edu.cn/qdsfxcgj)、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http://www.sinoss.net)查询和下载《申报通知》、《申请评审书》及相关材料。按要求填写后。
(二)各普通高等学校教师,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统一组织申报。
四、申报材料
     1. 《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请评审书》2份(A4纸打印,其中一份加盖本学院或部门公章)、《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报一览表》1份。
     2. 专著4本(套),每册在封面用不干胶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
     3. 论文4份(其中一份原件),3份复印件(包括刊物封面、目录、全文、版权页)。在封面用不干胶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
     4. 研究咨询报告4份(套),同时报送采纳证明复印件。在封面用不干胶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
5. 《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请评审书》、《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报一览表》(Word版),请用电子邮件发送至:wzukyc@126.com。发送邮件的主题和文件名请标明:"xx学院/部门 第五届钱端升法学奖申报材料"
6.申报成果无论获奖与否,不再退还。
   五、申报和联系方式
(一)申报受理时间: 2014年5月29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玉双,0577-86596018(776018) 
 
 
温州大学人文社科处
二O一四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