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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温州大学法政学院教学项目建设与培育办法》(行政〔2012〕18号)等文件有关规定,学院对2012年和2013年的院内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具体安排如下:
一、中期检查工作
1、检查对象
2012和2013年度立项的院内培育项目和"十二五"重点专业法政学院院级培育项目(附件1)。
2、检查内容
中期检查主要考察项目的研究进展情况、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下阶段工作计划、经费使用情况以及尚待解决的问题等内容。
3、材料提交。
负责人请于5月12日前将《十二五法学重点专业学院培育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2)或《温州大学法政学院教学建设与培育项目进展表》(附件3)各二份和成果材料一份交教学科,电子版发送到fzxyjkx@wzu.edu.cn。
二、结题验收工作
符合结题条件的项目负责人请于5月12日前将《温州大学法政学院教学建设与培育项目结题验收申请书》(附件4)二份和成果材料一份交教学科,电子版发送到fzxyjkx@wzu.edu.cn。
三、组织实施
由学院组织专家组对项目中期材料和结题材料进行检查。
附件2:温州大学"十二五"重点专业法政学院院级培育项目年度进展表
法政学院
二O一四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