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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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2013年度关于选派市“551人才工程”培养人选赴国(境)内外进修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3-05 浏览量:

 

各部门、学院:

根据《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选派市"551人才工程"培养人选赴国(境)内外进修的通知》(温人社发〔2013〕106号)文件精神,2013年我市将继续选派市"551人才工程"培养人选赴国(境)内外高校、科研机构进修培训,现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名额

2013年,全市计划选派30名左右市"551人才工程"培养人选赴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进修。

二、选派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品德优良,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是所在单位的业务骨干;

(二)入选省"151人才工程"和市"5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均可申报;

(三)目前从事的专业工作确有必要进行进修或培训的;

(四)申请出国进修的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拟进修国的语言,外语未达到相应要求的,可以先参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BFT培训班(通知另行下发)的学习,参加全国BFT考试;

(五)已参加全国BFT考试并获得高级合格证书的培养人员,优先选派出国进修;

(六)欠发达地区以及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的培养人选优先选派。

三、选派程序

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经个人申请,所在单位推荐,并报温州市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后,根据申请人的资格条件进行综合评估后,确定进修人员名单,并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申请人所在单位。

四、进修渠道

申请进修人员的进修渠道原则上由进修人员和所在单位联系落实,接收进修、培训单位必须是国内外一流大学、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

五、进修期限

进修期限为3个月或6个月,获得批准的进修人员必须在2014年2月底前开始进修,如此期限前确有实际困难无法完成进修的,要提前书面报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批准后可延迟进修。

六、经费资助

获准进修的培养人员,其进修费用,包括差旅费、生活津贴、学术活动补贴费等,市人才专项经费将给予资助。

七、报送时间和材料要求

请申请人根据文件填写要求,于2013年4月20日前将申请表材料报送人事处,所有书面材料要求A4格式双面打印,同时附电子文档。

地址:南校区行政楼715A办公室,联系人:孙老师,电话:86598072,E-mail:rscszk@wzu.edu.cn。

(一)《温州市"5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赴国(境)内外进修申请表》(1式3份);

业务主管咨询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联系地址:学院中路303号504室,联系人:蔡世炜,联系电话:89090163,E-mail:wzcsw@sohu.com

 

 

                                        人事处

             201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