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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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温州大学第五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2-11-15 浏览量:

 

有关部门,各学院:

    为引导和激励我校大学生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推动我校大学生课外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同时也为选拔和推荐一批优秀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参加2013年第十三届浙江省和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定于2012年9月至2013年4月开展第五届温州大学"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温州大学2013年7月1日以前就读的非成人教育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硕士研究生。

二、作品申报要求

(一)作品要求

    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2013年7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

    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二)竞赛报名的作品分类

1.科技发明制作类。科技发明制作分成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

2.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类作者限本科生。

3.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类。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内。

所有参赛作品须从实际出发,侧重解决社会生产生活中的具体问题。

(三)积极鼓励各类已获批立项的并已有成果的校级、省级学生项目和计划报名参赛。如"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新苗人才计划)"项目成果,校级学生科研课题的优秀项目,其他院、校、省的学生项目或成果。鼓励申报已在核心期刊(SCI来源刊物、SSCI来源刊物、CSSCI来源刊物、CSCI来源刊物、我校所列核心期刊等)发表或有全国科技发明专利的优秀学术科研成果。

    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四)参赛作品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或教研组)推荐,经本校学籍管理、教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确认。

三、步骤与进程

1. 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9月-2012年11月)

    通过海报、学校网络等途径介绍"挑战杯"相关情况;各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学术性社团通过各种途径作好宣传工作。各学院要收集科技含量高、理论性强、应用前景好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成果、社会调研作品,并做好指导教师配备和实验设备、资料等方面的准备工作。

2.项目申报、选拔阶段(2012年11月-2012年12月)

    各学院将接收到的作品汇总、筛选后送校团委。跨学院的项目,由项目第一申请人向其所在学院报名。

主要作品来源有:学生针对本届竞赛而设计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参赛作品进行课题研究;已立项的各级各类学生科研项目,如温州大学学生科研立项项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学校开放实验室研究项目;学生社会实践调研课题等。

     还在进行中的学生科研课题请抓紧进行研究或按省"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要求进行成果的进一步整理。

    学院申报工作完成后,由"挑战杯"竞赛组织委员会组织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参加校级赛事的名单和培育项目。

3.入选项目培育和完善阶段(2012年12月-2013年3月)

    校团委组织相关学院、指导老师对已经完成的作品进行进一步完善,对未完成作品给予一定得支持,帮助项目按期、高质完成。

4.成果整理和最后省赛名单确定阶段(2013年3月-2013年4月)

    各学院、指导老师对负责的项目按照参加浙江省"挑战杯" 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要求整理成完整作品。详细见省发通知。

    评审委员会专家对入选项目进行评定,按作品类别确定申报省赛名单。

四、报名方式

1.学院收集整理作品后填写《第五届"挑战杯" 温州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汇总表》、《第五届"挑战杯" 温州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申报书》。打印文本一式三份,电子文本一份,电子版直接发送wzdwkx@163.com,纸质版送至校团委办公室404。截止日期为11月30日。

2.鼓励学术性社团以社团名义集体申报。鼓励跨学院、跨专业联合申报。

3.申报表可到校团委网站(http://tw.wzu.edu.cn)直接下载。

五、评审奖励

1.评选作品的主要方式:以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现实意义为基本评判标准,参照《"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大赛评委会负责终审并提出获奖名单。

2.本次大赛的奖励办法:按进入终审作品总数的一定比例设特、一、二、三等奖等奖励等次,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获校级竞赛特等奖的作品每件计150分,一等奖的作品每件计100分,二等奖作品每件计60分,三等奖作品每件计30分,通过学校预审但未获奖的作品每件计5分。以作品获奖数计算学院团体总分,设立最高荣誉的流动奖杯 "挑战杯",授予团体总分第一名的学院;设"优胜杯"3个,分别授予团体总分第二至第四名的学院。累计三次获得团体总分第一的学院,可永久保存复制的"挑战杯"一座。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学院要坚持育人宗旨,突出创新理念,发挥服务功能,精心组织安排好参赛工作,吸引更多的学生、指导老师参与到大赛中来,进一步扩大大赛的群众基础。

2.精心组织。各参赛学院应向参赛学生提供必要的辅导和技术支持,指导、帮助学生按要求申报;学院应充分调动指导教师的积极性,整合优质资源,为学生提供必要的科研条件;同时依托研究中心(所)、实验室等科研机构,发掘作品,努力提高作品申报的数量和质量;各学院负责对申报作品进行资格审查和初评,择优推荐参加学校竞赛的作品。

3.树立品牌。各学院要结合本学院实际搞好作品的组织、凝练与申报工作,使这项赛事在全校范围内产生广泛而深入的影响,进一步推进我校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健康发展,发现和培养学生科技创新拔尖人才。

校团委联系人:曾国仕    陈婷

联系电话:86680825     86595072

法政学院联系人:白昌科    电话86680918      学生短号:569619

附件:

1.第五届"挑战杯" 温州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申报书

2.第五届"挑战杯" 温州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汇总表

 

学校网站通知及表格下载链接:http://oa.wzu.edu.cn/GUIServer/servlet/StartJupPage?PAGEURL=/wm/com.newgrand.wm.cb.model.callboardeditor.html&id=17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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