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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
因高教博园建设周期较长,截止2019年7月签订购房合同前,部分教师职称或职务晋升变动较大,要求变更调整高教博园经适房的审批面积。经国资处向市住建局汇报沟通,市住建局同意重新审批核定该部分老师所享受的审批面积,请有意愿的老师积极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定对象
以2019年6月30日前的最新职称职务为准,可享受审批面积大于之前审批面积者(已经调离温州地区的人员不在申请范围之列)。
二、申报材料
1.《高教博园经济适用房审批面积重新核定申报表(2019年)》(见附件1)
2.身份证、最新职称职务聘用文件(证书)的复印件,或工龄满30年证明材料,(若配偶为申请人,需另提交结婚证复印件),以上各一份。
3.请于11月15日(周五)下午4点30分前,将材料递交至南行政楼国资处房产科办公室513A室。联系人:卢老师86595050;鲍老师86599807。
4.逾期未交申报材料的老师,视为自动放弃。
三、办理流程
1.学校国资处收集核对申报材料,汇总报送温州市住建局;
2.温州市住建局复核;
3.公示;
4.温州市住建局批复;
5.重新签署合同。(注:重新签署合同时,国资处将协助完成以下工作,包括重新计算房款、管委会房款核实反馈、房款退还、发票作废重开、打印合同、重新签署合同等)。
温州大学国资处
. 2019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