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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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大学第六届“大学生科技创新之星”和“学生科技创新优秀指导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1-28 浏览量:

各学院:

  为了奖励我校在大学生科技创新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师生,决定开展温州大学第六届"大学生科技创新之星"和"学生科技创新优秀指导教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本评选依据《温州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之星"和"学生科技创新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办法》实施。

二、时间安排

1、12月6日前提交推荐表、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到校团委办公室。

2、12月9日完成资格审查。

3、12月16日前组织专家评审。

4、完成评审后,在学校办公网、校团委网站公示。

三、推荐名额

各学院根据评选办法推选本学院候选人。学生人数在700人及以上的学院(含研究生)推荐学生2名,教师2名;学生人数在700人及以下的学院(含研究生)推荐学生1名,教师1名。

四、报送要求

1、大学生科技创新之星申报材料中"科技创新成果"按级别高低列出不超过10项,获奖证书、专利、论文或课题请务必注明参评者排名次序,并提交相应的支撑材料。

2、学生科技创新优秀指导教师申报材料中填写的"指导学生科技创新工作取得成果介绍"中请注明参评者作为指导教师的排名次序,并提交相应的支撑材料,成果数量不超过10项。

五、联系方式

  法政学院老师和同学请注意:  
  请有意向参加评选的老师和同学联系法政学院学生科报名,之后再直接通知收集相关材料。学生科收集材料审核后统一交到学校团委。
  报名截止:2016年12月5日下午5点
  上交材料时间:12月6日下午3点
  联系人:白昌科 教师短号663946   学生短号569619

 附件下载:

 学生科创之星和优秀指导老师评选相关材料

 

1、温州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之星"推荐表

2、 温州大学"学生科技创新优秀指导教师"推荐表

3、温州大学第六届"大学生科技创新之星"和"学生科技创新优秀指导教师"推荐汇总表

 

4、温州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之星"和"学生科技创新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办法

 

                    共青团温州大学委员会  

                    温州大学校友办

                    2016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