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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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大学第五届“学生科技创新优秀指导教师”和“大学生科技创新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5-11-09 浏览量:

各学院:

   为进一步激发我校师生在科学技术研究中的热情,促进科技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发展,鼓励在科技创新各项活动中表现优异的师生,有效推动全校师生展开科技创新活动,决定开展温州大学第五届"大学生科技创新之星"和"学生科技创新优秀指导教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温州大学东海潮大学生科技创新奖励基金实施办法》和《温州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之星"和"学生科技创新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办法》。

二、时间安排 

1、11月20日前提交推荐表、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到校团委404办公室。

2、11月25日完成资格审查。

3、11月30日前组织专家评审。

4、完成评审后,在学校办公网公示。

三、推荐名额

各学院根据评选办法推选本学院候选人。学生人数在700人及以上的学院(含研究生)推荐学生2名,教师2名;学生人数在700人及以下的学院(含研究生)推荐学生1名,教师1名。

四、报送要求

    1、大学生科技创新之星申报材料中"科技创新成果"按级别高低列出不超过10项,获奖证书、专利、论文或课题必须为第一作者。

    2、学生科技创新优秀指导教师申报材料中填写的"指导学生科技创新工作取得成果介绍"中请注意参评者必须作为第一指导教师,且填报成果数量不超过10项。

3、申报"大学生科技创新之星"的学生需提供申报填写的获奖证书、专利、论文或课题的复印件;申报"学生科技创新优秀指导教师"的教师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熊琳  联系电话:664016  E_mail: wzdxkx@163.com

 

法政学院老师和同学请注意: 

    欢迎大家申报参加温州大学第五届"大学生科技创新之星"和"学生科技创新优秀指导教师"评选活,请在2015年11月18日(周三)下午5点前填好推荐表,电子版发到学院学生科邮箱fzxyxsk@126.com  纸质版一份交到学院学生科223办公室。不要直接把推荐表加到校团委,需要先交到学院汇总后统一上报。

 

附件:大学生科技之星和优秀指导老师评选相关文件和表格

 

                                                                   共青团温州大学委员会 

                                                              201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