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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温州大学2015年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5-10-19 浏览量:
各学院、各部门、各教师:
为
贯彻落实《温州大学课堂教学创新行动计划》
(
温大行政
〔201
4
〕
269
号)
的文件精神,
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动教学模式创新,全面提高我校教学质量和教学资源建设,
培育高质量本科教学改革研究成果
,
学校决定开展2015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建设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报原则
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主要围绕我校专业建设、人才培养、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改革以及教学管理改革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关键要素及特色举措进行探索和研究,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研究方案要体现创新性、可操作性、实践性和推广示范性。
二.
申报类别
本年度立项项目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
专题项目
(下设教学管理专项、名师引领专项、
实验室管理
专项、创业
教育
专项)三类,项目数量如下:
(一)
重点项目:
10
项
(含专题项目重点)。
(二)
一般项目:
55
项
。
(三)
专题项目
下设
:
1.教学管理
专项
:
10
项
(含重点
1-2项)
;
2.名师引领
专项:
5项;
3.
实验室管理专项:
6-8
项
(含重点
1项)
;
4.创业
教育专项:
6-8
项
(含重点
1-2项)
。
三.项目申报要求
(一)
重点项目与一般项目
申报资格:
重点项目
与一般项目
申请人应为我校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硕士(含)以上学位的教师、教辅人员、教学管理人员。
立项范围:
重点项目
:
针对人才培养模式、专业调整机制、教学管理和方法改革、实践和创新创业教育、科研与教学互动、教师教学能力建设、学生自主学习模式、考试评价方法改革、教学质量评价体系、数字化优质教学资源建设等领域提出具有现实性、可操作性、实际应用价值和推广意义的思路建议。
一般项目
:
围绕课堂教学的研究与改进,针对现有的教学方法、手段和考核评价等方面的改革与创新;以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创新和实践应用能力等方面的探索与改革;小班化教学、线上线下混合、分层分类、翻转式课堂等形式的教学方式的探索与改革;参与式、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课堂教学模式的创新、数字化课程资源建设改革与创新等。
(二)专题项目
1.教学管理专项
申报资格:
教学管理项目的申请人应为中级
(含)
以上职称或硕士
(含)
以上学位的教学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
立项范围:
全面选课制下的教学管理体系研究、学生学业指导体系研究、实践教学管理、教学档案管理建设、教学管理团队建设等。
2.名师引领
专项
申报资格:
申请人应为历年来获得校级(含)以上教学名师称号的在职教师。
立项范围:
秉承先进的教育理念,围绕现代教育改革的热点问题,
针对课堂教学、教材建设、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教学实施环节进行的创新改革研究;
就如何解决我校目前教学创新改革过程中碰到的瓶颈问题,开展建设性的研究;能以点带面发挥名师引领作用,为创建良好校园教学文化而开展的其它研究。
3.
实验室管理专项
申报资格:
实验室管理项目的申请人应为中级(含)以上职称或硕士(含)以上学位的实验技术人员、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相关人员。
立项范围:围绕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大型仪器开放共享、实验技术开发及应用、实验室安全与环保等实验室建设相关内容开展研究和探索。
4.创业
教育专项
申报资格:
我校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硕士(含)以上学位的教师、教辅人员、教学管理人员。
立项范围:
围绕创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业教育融入专业教育的内涵建设、创业教育教学模式方法改革、实践教学模式改革、创业师资建设等领域开展研究,着力破解我校创业教育融入专业教育改革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提倡纯理论研究。
以上所有项目
项目
主持人只能主持一个立项项目,每个项目参与者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参研人员(包括项目主持人)不得参与两个以上立项项目;
尚未结题的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
四.
项目评审与管理
(一)
项目评审
2015年的校级教学改革项目将采取"评审制"与"备案制"两种办法进行评审立项。
1.
重点项目采用评审制,由
学院组织申报,学校评审。
2.
一般项目实行
"分名额到
院
、
学校
审核备案制",
学院根据学校确立的指标数(指标名额分配见附件
1
),组织专家评审,经院内公示后报学校备案,教务处对
推荐项目基本情况审核后,
备案
发文同意立项。
3.
专题项目
采取评审制,由学院组织申报,
相关
部门(学院)负责项目评审
与管理。
(二)项目管理
教务处
负责
教学管理专项
的
评审与管理
;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负责
名师引领专项
的
评审与管理
;
国资与实验室管理处
负责实验室管理
专项
的
评审与管理
;
创业学院
负责
创业
教育
专项
的
评审与管理
。
(三)
项目经费
根据项目研究与实践需要,给予经费资助。重点项目经费
20000/项、一般项目经费3000/项、专题项目中名师引领专项经费10000/项、教学管理专项、实验室管理专项、创业教育专项经费均为3000/项。
五.申报程序及材料提交
各学院(部门)根据本单位实际,按照申报要求,组织好本单位教师的申报、评审工作,并对申报者所提交的材料进行认真审阅并签署明确意见。
(一)材料报送
各学院(部门)于
11
月
13
日前统一将
重点项目与专题项目
书面材料
送交专业建设发展中心(行政楼403)。
包括:《温州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
见
附件
2,一式三份
)
;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一份);《
2015年温州大学教学改革项目学院汇总表
》
(
见
附件
3,一式一份
)
,同时汇总表
电子版发送409464853@qq.com
。
经学院评审公示后的
一般项目
书
面材料统一装入厚牛皮纸袋于
11月20日前送交专业建设发展中心
(行政楼403)
。包括:
《温州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
见
附件
2,一式一份
)
;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一份);《
2015年温州大学教学改革
一般
项目学院汇总表
》
(
见
附件
3,一式一份
)
,同时汇总表
电子版发送
409464853@qq.com
。
(二)材料上传
重点项目与专题项目
拟申报教师在
2015年
11
月
1
日8:00—
11
月
13
日15:00间
将申报书及相关佐证材料
电子版
上传到温州大学教学项目管理平台。
一般项目经学院评审公示后在
2015年
11
月
13
日8:00—
11
月
20
日15:00间
将申报书及相关佐证材料
电子版
上传到温州大学教学项目管理平台。
所有教改项目电子材料需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系统,
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操作方式:登陆
http://jxxm.wzu.edu.cn
(用户名和初始密码皆为教职工号)→首页
右侧
"2015年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模块→点选"马上申报"按钮进入申报页面→填写项目基本信息→上传电子版文件→保存(修改后保存)→提交申报。
联系人:刘扬,
联系电话:
86590291/770291
教务处
2015年10月16日
附件1:2015年教改一般项目各学院指标名额汇总表
附件2:温州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附件3:2015年温州大学教学改革项目学院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