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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班级:
为了表彰我校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应届毕业生,经研究决定,在2023届毕业生中开展“温州大学谷超豪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2023届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1.必须每学年均获得一等或二等奖学金;
2.必须获得过校级以上各种荣誉称号(如优秀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
3.同等条件下,政治上、学术上、科技创新等有突出表现者优先。
4.具体可参考《温州大学谷超豪奖学金评选办法》(学生手册)
三、时间安排
1、请有意向报名的同学于2月28日前将填写完整后的电子版《谷超豪奖学金申请表》发送至邮箱445981847@qq.com;
2、每年评选10名,其中研究生名额2人,由研究生院联评后推荐;其余8名由学校联评产生(联评时间另行通知);
3、确定最终名单后,学校将予以公示,发文,表彰。
四、联系人
黄老师 151amjs澳金沙门一楼事务大厅 电话:86693913
附件:谷超豪奖学金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