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告

当前位置: 151amjs澳金沙门 > 通知公告 > 学生公告 > 正文

151amjs澳金沙门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151amjs澳金沙门 发布时间:2023-09-19 浏览量:

各班级、各同学: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3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的通知》以及《温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就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国家奖学金。申请对象为在校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二、奖励标准

国家奖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三、评审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其他条件:

(1)申请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的,要求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国家奖学金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公选课除外)。省政府奖学金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5%,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公选课除外)。

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没有进入量化标准范围的,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所有评选条件依照《温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温大行政〔2019〕152号)(附件16)

同一学年内,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

四、申报时间及流程

1. 9月23日前,学生提交国家奖学金申请,学院审核申请学生的资格和相关材料;

2. 由于时间较紧,国家奖学金相关材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2份纸质版+电子版)、《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温州大学国家奖学金学生获奖情况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和相关奖项支撑材料(电子版+纸质版),请于9月23日晚20:00前,以压缩包的形式(姓名+申请XXX奖学金)发送至邮箱445981847@qq.com,纸质表格及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复印件于9月25日16:30前交学院一楼事务大厅黄老师处,逾期不予申请;

3. 10月5日前,学院完成国家奖学金评比和推荐联评名单,并于学院官网进行公示。


  附件1: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2: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xls 

  附件3:2022-2023学年温州大学国家奖学金学生获奖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13: 关于印发《温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的通知.docx

  附件14:温州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校内评审工作规程.doc

  附件15:高校浙江省学生资助“一窗受理”平台培训手册.pptx

  附件16:浙江省一窗式资助平台常见问题解答.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