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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班级、各同学:
根据《温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就2023-2024学年学费减免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学费减免。申请对象为在校全日制本专科低年级学生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二、评审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低年级学生,可以申请减免学费:
1.城镇低保家庭、由社会福利机构监护和列入农村五保户的学生,以及处于家庭所在地低保标准边缘的残疾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其他优抚家庭子女;
2.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4.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获得的其他奖学金、助学金资助还无法解决学费问题。
所有评选条件依照《温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温大行政〔2019〕152号)
三、资助额度与名额分配
学费减免分为两档,一档学费减免标准为本学年所需缴纳学费的二分之一,二档学费减免标准为本学年所需缴纳学费的三分之一。
四、报送材料
学费减免报送材料:电子《温州大学学费减免初审名单汇总表》(附件10);
电子材料在10月31日前统一发到邮箱445981847@qq.com,主题备注为“姓名+学费减免”。
五、其他说明
1.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学费减免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其他高金额的奖助学金;
2.转专业学生以评选的实际学年为准,此次进行2023-2024学年学费减免。
附件10:2023-2024学年温州大学学费减免初审名单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