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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创新,落实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要求,学校开展第三批“五好”导研团队建设立项工作。由我院研究生导师或导师组与所指导的研究生共同构成的导研团队可申报。申报通知发出后,我院有3个“导研团队”申请参评。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院领导、法学专业各系负责人、科室代表组成评议组,对相关申请材料进行评议。学院组织评议后,根据评议投票结果,3个团队按票数多少排序后推荐到学校参加学校评选:
1.“生态文明与区域生态环境法治研究”导研团队(导师:肖磊)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法理论与实践经验”导研团队(导师:任江)
3. 商事法导研团队 (导师:李勇军)
公示期:2023年10月16日-17日(共2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可联系白老师,电话86695952,或发邮件至bck@wzu.edu.cn
有关事项补充说明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导研团队的主导师需在温州大学完整指导一届及以上研究生,且人事关系在我校的研究生导师;导师组成员属于同一科研团队或在学术科研领域有紧密联系,且有相对明确、具体的职责分工。
(二)导研团队导师应坚持立德树人,切实履行好提升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培养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实践创新能力,增强研究生社会责任感,指导研究生恪守学术道德规范、优化研究生培养条件,注重对研究生人文关怀等育人职责,表现突出,具有示范引领意义。
(三)导研团队中的研究生应为申报建设当年在校在读的温州大学研究生,团队研究生属同一科研团队或在学术科研领域有紧密联系,人数不少于6人。
(四)导研团队师生无教学事故,无违反师德师风、学术道德以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二、评选程序
经学院通知,导师和学生团队申报,共有3个团队报名申请立项参选。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领导、法学专业各系负责人、科室代表组成评议组,对3个团队的申请材料进行了评议。现决定拟推荐以下2个团队参加学校评选。由学校联评确认最终入选团队。
学校对入选建设的“五好”导研团队进行发文确认立项,并下拨建设经费,建设期1年。分两期拨付共计8000元建设经费,立项拨付第一期建设经费4000元。
五、“五好”导研团队建设目标
“五好”指导研团队要达到学术研究好、党团队伍好、人才培养好、文化建设好、服务社会好。
学术研究好:学术骨干引领,团队成员优势互补,团结协作,长期稳定从事相同相近方向的学术研究,科研成果业绩突出。
党团队伍好:团队党员教育严格规范,党员示范引领作用明显,学习宣传贯彻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及时到位,组织研究生听党话、跟党走,成效突出。
人才培养好:团队教学相长,“师带徒”、“师兄带师弟”、“以研带本”合作共建有载体、有成果。团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新意识,在研究生“互联网+”、“挑战杯”及学科竞赛中成绩突出。
文化建设好:团队凝聚力强,文化建设活动丰富多彩。导师爱生如子,关心研究生成长成才;导师与研究生关系融洽,主动互动交流;研究生之间互帮互助,共同进步。
服务社会好:注重团队科研成果转化,积极利用自身专业所长参加“新青年”下乡、科技宣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
151amjs澳金沙门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