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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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24年度项目申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12 浏览量:

班级、同学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团浙联〔2010〕13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24年度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2024年度项目申报

(一)申报流程

学生自主申报,依据学院专家评审结果,向学校报送所有申报材料(含推荐顺序)。学校成立新苗课题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对学院推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推荐至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公室。

(二)申报条件及对象

请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见附件1、关于进一步规范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管理的通知(见附件2)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1、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人必须是浙江省高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项目必须在本省的行政区域内实施。项目可采取个人或团队形式申报,团队每组人数不超过5人。鼓励专业交叉融合。每个项目均应有指导老师,团队指导老师由1-3人组成,指导老师须有中级以上职称。

2)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期限一般为两年)。项目完成时间必须在项目申报人毕业离校前。

3)申报项目必须包含实质性的科技成果,或者具有一定应用价值和商业潜力的创新创业创意。项目无知识产权归属纠纷。

2、申报对象

1)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对象为在校本专科生及其团队。旨在培育一批大学生创新研究成果。

2)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对象为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及其团队。旨在培育一批具有一定应用价值和商业潜力的科技成果推广项目。

3)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报对象为在校研究生及其团队。旨在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的指导、服务、交流平台,为研究生创业提供良好的场地环境、创业指导和培训等相关服务,培育和发现优质的科技经济项目和高素质的创新人才。

(三)有关事项

1、请注意:第一指导教师的项目指导数量,建议不超过2项加强项目过程管理,严格把关专家评审、中期检查、经费使用管理、结题验收等环节,并做好相关材料存档工作。

2、本次新苗遴选推荐将以孵化“挑战杯”系列赛事项目为重点重点培育的“挑战杯”项目(含大小挑)纳入新苗人才计划项目中,“挑战杯”项目成果孵化提供资金支持

3综合考虑“挑战杯”历年成绩、学校高峰学科建设,酌情给予各学院不等数量的自主立项项目数量,详见下表。

自主立项项目数量

商学院

3

151amjs澳金沙门

2

马克思主义学院

2

教育学院

3

体育学院

1

人文学院

1

外国语学院

1

音乐学院

1

美术与设计学院

2

数理学院

3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3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2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3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3

机电工程学院

3

建筑工程学院

1

苏步青学院

1

4、各学院最终立项数量将根据该学院“挑战杯”国赛成绩作调增,根据“挑战杯”参赛率、新苗延期结题情况作调减。

5、未成功立项项目择优推荐到温州大学学生科研课题优先立项。

(四)2024年度项目申报所需材料

1、项目申报书(附件3、4、5):所有参与院级评审的项目均需提交项目申报书电子版。项目申报书电子版(WORD版本,其中需师生签字、学院盖章的页面请完成签字盖章后,将该页面扫描成图片插入表格相应位置,调整好格式与大小,表格整体需美观、协调)。申报书文件以“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重命名,项目名称无需加上书名号

2、申报汇总表(附件6:电子版以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汇总表”重命名

3、所有规范命名后的电子版本材料统一打包,重命名为“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新苗材料”,202415日16:00前发送至邮箱wzucxcylaw@163.com


联系人:蒋老师 0577-86680918


附件:

 附件1:关于印发《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附件2:关于进一步规范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管理的通知.pdf

 附件3: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4: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5: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6:2024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151amjs澳金沙门学工办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