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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班级、各学生:
为贯彻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认真做好我校本学年度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前期准备
1、认真落实《温州大学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和征信知识宣传教育有关工作安排表》(附件1)各项工作。
2、严格把关,防止学生将国家助学贷款挪作他用。
3、悉心指导学生填写国家助学贷款材料(附件2),有关资料从学工在线网站下载或复印。
4、布置学生完成《家长还款承诺书》(附件4),要确保每位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家长知道该生办理助学贷款事宜。
二、现场办理
1、现场办理的时间暂定在12月中下旬,具体另行通知。届时学院合理安排好学生到指定现场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时间。
2、学院请在学生现场办理贷款前进行《温州大学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和征信知识宣传手册》(附件9)相关知识点学习并完成考试,不达标者不予办理。
三、其他说明
1、合同一式两份(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来学工部416领取),合同封面上的填写项目空着,所有表格项目严格参照附件材料中的样表填写(参照填写模板)。
2、认真审核学生材料,尤其是基本信息。
3、申请校园地贷款二门功课不及格的(含二门)不予受理(补考及格的算及格)(不含选修)。
4、《中国工商银行温州市分行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附件7)内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学区工作部)意见将在国家助学贷款办理现场签署。
相关附件 附件.zip
151amjs澳金沙门学工办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