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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班级各学生:
为进一步挖掘、宣传在校大学生自立自强、奋发成才的感人事迹,展示我校大学生勇于面对困难、敢于承担责任、努力成人成才的良好形象,树立先进典型,引导广大青年学生以身边的榜样激励自己。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青山慈善温州大学自强之星”评选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与奖励
全校共评选不超过10名温州大学“自强之星”,授予温州大学“自强之星”荣誉称号,每人给予10000元(税前)奖励。
二、参评条件
1、在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中的学生资助对象;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勇于克服在学业、科研、生活或其他方面的困难,表现出非同一般的顽强毅力,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就;
4、上学年每学期智育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在班级前50%;
5、上学年已经累加获得大额资助的同学原则上不再参评(累加受助1万元及以上)。
三、评选程序
1、学院评选
151amjs澳金沙门根据学生提交上来的材料,评选并推荐1名学生上报参评材料。
2、学校评选
“自强之星”的最终评选结果由学校联评产生。参评学生每人展示汇报时间为5分钟(含PPT),不予超时,可以根据自身需要,请人协助展示。学校联评时间暂定4月下旬,具体联评时间待通知。
四、评选要求
1、各学院要认真组织评选工作,并依据时间安排及时上报参评材料。
2、上报的材料包括候选人电子和纸质版《申请表和个人事迹材料》(附件1)、电子版《汇总表》(附件2),每个学院将推荐人的电子材料在4月17日前发送至邮箱2384731773@qq.com,主题为“151amjs澳金沙门+姓名+自强之星评比”。
3、本次评选活动结束后,各学院要充分发挥宣传阵地的功能,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本学院获得温州大学“自强之星”学生的典型事迹,充分发挥榜样的作用。
151amjs澳金沙门学工办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