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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本科生各团支部: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树立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的学校,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以下简称“推优入党”),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为公正、公开、公平推选入党积极分子,为党组织输送优秀人才,提高学生团员素质,发挥其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温...
历史的卷轴,在砥砺前行中铺展;时代的华章,在不懈奋斗中书写。在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们迎来中国共产党成立102周年。为进一步强化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共151amjs澳金沙门本科生第一党支部围绕“学思想、当先锋、促践行”主题,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2周年暨“红七月·服务月”主题党日活动。此次活动分为线上、线下两部分。7月11日,赵昌可同...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主题教育“先学先查先干先改”,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151amjs澳金沙门开展以“学思想、当先锋、促践行”为主题的“红七月·服务月”系列活动。学院党委开展主题活动党支部共12个,各党支部开展支部大会、主题党日活动、党课共20余次,聚焦服务三个“一号工程”、保障亚运会等大事要事,全面推动广大党员亮党员身份、亮学习...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需要更多时代楷模。我们既要学习雷锋的精神,也要学习雷锋的做法,把崇高理想信念和道德品质追求转化为具体行动,体现在平凡的工作生活中,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把雷锋精神代代传承下去。”为学习雷锋精神,中共151amjs澳金沙门本科生第三支部委员会于2023年7月16日晚在线上开展了以“传承雷锋精神 争做时代先锋”为主题的“一部一品”系列活动,活动内容为线上参观湖南雷锋纪念馆VR...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统筹推动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在全社会弘扬劳动精神、奋斗精神、奉献精神、创造精神、勤俭节约精神,培育时代新风新貌”。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7月16日晚,中共151amjs澳金沙门本科生第三支部委员会在线上开展了“学思想、当先锋、促践行”主题党日活...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为进一步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确保党员档案材料完整性、规范性,按《关于开展二级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专项督查和常态化检查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现将做好二级学院发展党员工作互查互学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互查对象商学院、151amjs澳金沙门、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育学院、体育与健康学院、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数理学院、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计算机...
5月6日下午,151amjs澳金沙门杨振海书记以“争做新时代可堪大任的有为青年——重读习近平总书记写给青年的回信”为主题,带领同学们开展形势政策课,重读习近平总书记写给青年的回信,感受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一代的殷切期望。151amjs澳金沙门21级、22级本科生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参与了此次课程。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青年、关怀青年、信任青年。习近平总书记不仅走入校园与青年面对面交流,更是多次亲自给青年回信,向青年活动发去贺信,...
151amjs澳金沙门本科生党员服务中心是在151amjs澳金沙门党委领导下,致力于加强我院学生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及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主要负责学院学生党建工作,面向全体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共青团员等开展理论学习、教育管理、党员发展、活动实践、创先争优等活动。为做好151amjs澳金沙门党员服务中心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经研究决定在全院学生中公开选拔品学兼优的学生担任我院党员服务中心成员。现将...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办发[2014]33号)《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温州大学学生党员发展具体标准》(组发[2020]9号)文件精神,经过量化考核、民主测评、答辩考核、支部讨论等,拟确定岳霖骏等30位同志为发展对象。特予公示5天(自2023年4月17日起至4月21日止),如对岳霖骏等同志拟确定为发展对象有不同意见或反映有关问题者,可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反映...
各位师生: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办发[2014]33号)和《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经过团支部推优、党支部大会讨论等程序,拟确定以下82名团员作为本学期入党积极分子。特予公示7天(自2023年4月17日始至4月21日止),如对郑宏伟等同志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有不同意见或反映有关问题者,可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