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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大学法政学院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共建单位签约授牌仪式暨培养方案专家论证会隆重举行

发表时间:2012-05-15 11:08:00 编辑 浏览量;

 

    2012年5月8日上午9时,法政学院在南校区岩松厅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方案专家论证会。院长方益权教授主持会议,与会专家有郑州大学151amjs澳金沙门肖乾刚教授、武汉大学151amjs澳金沙门副院长王树义教授、上海财经大学151amjs澳金沙门院长郑少华教授等国内著名中青年法学家,以及温州市人民检察院林越坚副检察长、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鞠海亭法官、温州市律师协会周光会长、杨康乐副会长、温州市公安局法制支队徐良悟队长、温州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辛明初秘书长等。副校长叶世祥教授、副院长钭晓东教授与学院部分教师也参加此次论证会。

    叶校长首先介绍了温州大学申请卓越计划所取得的成绩,指出温州大学将着力建设特色法学本科专业,严格按照教育部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进行培养。接着,叶校长就如何强化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培养提出四点重要的思考:强调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深度衔接;探索高校与实务部门共同培养的机制,共同制定培养目标,培养师资队伍,建设实习基地;依托法律实务部门,开拓校外实践基地,切实提高法律实务能力;建立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的人员互聘机制。

    温州大学法政学院共建单位的签约与授牌仪式随后举行,叶校长代表温州大学与温州市检察院、市中院、温州市律师协会、温州市公安局、温州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签订共建协议,并进行授牌。同时,温州大学法政学院也向肖乾刚教授等颁发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专家聘书。

    仪式结束后,钭院长先对温州大学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方案的思路与具体内容进行介绍,指出温州大学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定位于分类分层次的法律人才培养,即面向地方、面向实务,与温州特色相结合,面向地方中小民营企业。尽可能地体现公检法司、企业、行政部门的法律需求,实施双师型建设,使专家溶入到专业建设中来,体现实务部门的需求。

    与会专家对培养方案提出了认真而深刻的批评与建议。郑州大学名誉院长肖乾刚教授对"三主三辅"的具体设置、教学计划中专业课程体系设置的规范性、选修课程的多样化提出了意见。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主任、武汉大学151amjs澳金沙门的王树义教授对方案的明确定位予以了肯定,同时也对课程设置、教材编写、目标定位提出了修改建议。上海财经大学151amjs澳金沙门院长郑少华教授则指出应在方案中明确实践环节与实验环节的区别,注重增加国际合作的有关内容。林越坚检察长则指出温州大学法政学院应注重培养经济适用型的法律人才以满足温州经济发展的需要。市中院于伟院长向会议提交了书面意见,指出"法律素养"应当成为基本素养标准之一,在课程上,金融法、破产法、法律文书写作应列为必修课,参与式(或互动式或讨论式)教学课程亦有增设必要。周光会长肯定了理论和实务对接的办学思路,同时强调了司法考试的重要性。杨康乐副会长则分别就人才培养的成口观、校外师资的配置、实务部门的课题安排提出自己的观点。徐良悟队长则强调应注意契合温州金融改革、知识产权保护、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需求,并确立精英培养的观点。辛明初秘书长充分肯定了温州大学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定位,但同时指出应注意改变学生的就业观念,使其能愿意进入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工作。另外,南京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江苏大学、东北林业大学151amjs澳金沙门等与会专家与会专家也为温州大学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方案提供了细致的、卓有见识的修改意见。学院将在积极吸取与会专家的相应意见的基础上,对培养方案进行进一步的修改,为温州大学建设有特色的法学专业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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