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8日下午,在项一丛老师的带领下,法政学院12级法学本科全体同学驱车来到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特色实践活动。
本次是旁听一起外观设计知识产权的案件。该案审理采用合议制,由一名审判长,一名代理审判员和一名人民陪审员,原告方与被告方各由一名代理律师出席。在整个审判过程中,原告方与被告方针锋相对,不断就涉案产品的具体概念、法律适用、仿造事实等展开长时间的辩论,双方都持之有据,最终法庭争议集中于是否有侵权事实和如何计算侵权损害后果等问题上。经过法庭辩论,法官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的基础上,拟将本案转入法庭调解程序。
本次特色实践是该年级同学首次旁听知识产权类民事案件。通过近三个小时的旁听庭审过程,同学们对知识产权案件的法庭审理程序和审查方式有了更直观的认识,了解了其区别于普通民事案件审理的特殊性。同时,同学们也深刻体会到知识产权法律纠纷特有的专业性和复杂性,进一步明确了自身今后在相关专业领域的学习重点和方向。此次实践不仅增长了专业知识;再次得以进入司法现场,也是一次专业素养熏陶和专业情感培养的重要途径。
供稿:徐清海(12法本一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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